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和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按照《關于印發〈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清市監聯〔2020〕3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件1)規定,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主體資格
凡在清遠市轄區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單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可依照《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專項資金資助。
二、申報項目要求
申報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應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化項目。項目完成日期以標準發布、證書頒發、項目驗收通知(驗收報告/結論)或其他相應文件簽署的日期為準。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應對照申報項目的類型向受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第一項要求原件,其他均指復印件,所有材料均請加蓋單位公章):
(一)清遠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
(二)申報單位的登記證照,即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三)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和申請單位的銀行開戶許可證;
(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的單位信用情況證明;
(五)申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省、市地方標準制定資助的,應提交已正式發布的標準文本或法定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申請團體標準制定資助的,應提供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并下載的帶防偽標識的標準文本;申請融入自主創新成果的企業標準制定資助的,應提供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并下載的帶防偽標識的標準文本,并提供自主創新成果的專利證書或主管部門的認定文件;
(六)申請國際標準制定資助的,應提供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出具的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國際標準的有效證明材料;
(七)申請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科研項目專項資金資助的,應提供主管部門下達項目的批準文件和成果鑒定或結題驗收文件;
(八)申請建立先進標準體系資助的,應提供“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證書;
(九)申請承辦重大標準化活動資助的,應提供經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的活動方案、經費預算報告及相關活動證明材料;
(十)申請標準化示范區(試點)項目資助的,應提供主管部門的項目驗收通知或考核驗收報告/結論;
(十一)申請標準化人才培訓資助的,應提供經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的培訓方案、教材、培訓簽到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二)申請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資助的,應提供采用國際標準認可證書。
四、其他申報要求
(一)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已獲得各級財政資金項目經費或省級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的,不再納入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范圍。
(二)團體標準資助對象為負責標準主要起草的社會團體。
(三)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申報單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將收回資助資金并依法追究責任。
五、申報受理
(一)申報單位請將申報材料(紙質一式三份以及電子版)報送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局(市高新區、清城區申報材料報送清城區市場監管局),市屬單位及跨地區企業集團的申報材料可直接報送市市場監管局。
(二)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所屬轄區的申報受理工作,初審合格的申報材料須簽署意見和加蓋公章,并填寫項目匯總表(附件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匯總報送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科的申報材料要求:每個項目申報材料紙質兩份以及電子版,項目匯總表紙質一份以及Excel電子版(可修改)。
(三)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2022年10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上報材料截止時間:2022年11月4日。
聯系人:黃紅毅、楊秋妹
聯系電話:3377980
電子郵箱:qy3377980@163.com
聯系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13號
附件:1.關于印發《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2.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申請表
3.2022年度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關于印發《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清市監聯〔2020〕31號).doc
附件3:2022年度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