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貫徹落實《廣東省激發企業活力推動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三屆二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部署,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穩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省政府2月28日印發了《廣東省激發企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為加快推動廣東省政策措施在我市落地落實,我市出臺實施《清遠市貫徹落實〈廣東省激發企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編制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激發企業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3〕23號)。
三、主要內容和亮點
《實施方案》逐項對照省政府的部署,結合清遠實際,對省的政策措施進行細化延伸,從財稅金融、消費、投資、外貿外資、產業、營商環境等六個方面提出了59項具體舉措。
第一個方面是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共10條。第二個方面是推動消費擴容提質升級,共11條。第三個方面是發揮有效投資關鍵作用,共7條。第四個方面是推動外貿外資穩中提質,共8條。第五個方面是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共14條。第六個方面是著力優化營商環境,共9條。同時《實施方案》明確了強化責任意識和強化實施督導等工作要求,切實加快推動各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