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新區北部四鎮
城市藍線專項規劃》的批復
市城鄉規劃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新區北部四鎮城市藍線專項規劃>的請示》(清規〔2019〕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新區北部四鎮城市藍線專項規劃》。
二、《清新區北部四鎮城市藍線專項規劃》包含清新區龍頸鎮、禾云鎮、石潭鎮和浸潭鎮的行政轄區范圍,納入管控的地表水體包括河流12條,水庫4宗,飲用水源保護區4處。
三、《清新區北部四鎮城市藍線專項規劃》是指導下層次城鄉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也是保護河湖水系資源、保障城鄉用水安全的法定文件,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都不能違背本規劃的強制性要求。
特此批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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