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市清新城區
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
調整方案》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遠市清新城區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調整>的請示》(清自然資規劃報〔2019〕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遠市清新城區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調整方案》。
二、《清遠市清新城區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調整方案》用地范圍為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東臨飛來湖、南靠濱江、西接周田樂園片區、北至筆架山,用地南北長約2890米、東西寬約4480米,總占地面積約9.98平方公里。規劃人口25萬人。規劃區的功能定位是清新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集行政、商業商務服務及居住等功能的復合型城市片區。
三、《清遠市清新城區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地塊調整方案》是清遠市清新城區建成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與行政許可的法定依據,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都不能違背本規劃的強制性要求。
特此批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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