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片區回瀾路段南側局部地塊控制性
詳細規劃》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片區回瀾路段南側局部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清自然資空間規報﹝2019﹞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片區回瀾路段南側局部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二、《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飛水片區回瀾路段南側局部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范圍北至清四公路,西至回瀾大橋,東至清遠市特殊教育學校,用地面積約為13.66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10.76公頃,規劃人口0.38萬人。
三、本規劃是該片區規劃管理與行政許可的法定依據,規劃區內一切建設活動都不得違背本規劃的強制性要求。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