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清遠民族工業園精細化工產業基地等退出化工園區定位的公告
信箋件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深化化工園區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安〔2019〕14號)文件精神,市政府現決定取消清遠民族工業園精細化工產業基地、清遠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清遠科技創新園(原百嘉工業園)精細化工定點基地、廣州(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石角片區)精細化工定點基地等三個園區的化工園區定位。
自公告之日起,該三個園區不得引進新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嚴禁原有危險化學品企業超出規劃紅線范圍的新建、擴建。園區內已完成立項手續、落實用地規劃、在建尚未投產以及處于試生產階段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可以繼續建設和發展。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