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2015-2016年度縣級
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結果的通報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引導地方政府加強質量工作,強化質量安全責任,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開展縣(市、區)人民政府質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清府辦函〔2016〕103號),清遠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各縣級政府認真組織開展自我評價的基礎上,會同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各縣級政府質量工作進行了文審初評、實地核查、綜合考核,確定了考核等級。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A級:英德市;
B級:清新區、連州市;
C級:佛岡縣、陽山縣、連南瑤族自治縣、清城區。
在2015-2016年度省對市級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中,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已被抽查,因此,免于本次考核。
以上結果同時通報市干部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對各縣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和問責的依據。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提高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不斷創新質量管理工作,不懈追求卓越績效,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環保質量,為推動我市加快轉型升級、建設質量強市作出新貢獻。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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