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連南瑤族自治縣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
建設項目、連南50MWp生態農業光伏
發電項目一期20MWp項目)的批復
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報來《關于懇請批準<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連南瑤族自治縣生活垃圾無害化填埋場建設項目、連南50MWp生態農業光伏發電項目一期20MWp項目)>的請示》(南府報〔2015〕54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你縣要嚴格按該方案局部修改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本次規劃修改在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排鎮連水村和東芒村調入城鄉建設用地規模6.2399公頃。調入地塊現狀用途為:農用地1.9442公頃(含耕地1.3979公頃),其他土地4.2957公頃。
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在三排鎮山溪村調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6.2399公頃。調出地塊現狀用途全部為林地。
三、你縣須嚴格按照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市城鄉規劃局、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等部門的要求,確保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對涉及的建設項目要按規定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項目建設涉及征用林地要按規定申辦占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手續,切實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和節約集約用地等工作。
四、請你縣在該方案批準后1個月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縣、鎮級規劃數據庫,確保市、縣、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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