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法治政府
建設情況的報告
市委:
2018年以來,我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和市委決策部署,全市各級行政部門自覺踐行新發展理論,嚴格落實《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和《清遠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不斷完善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制度配套,推進政府職能和職責法定化,釋放市場活力,及時回應和積極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進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
一是積極推進強縣放權。出臺《清遠市政府各部門職權調整目錄(2018年版)》,其中強縣放權事項115項,取消事項12項。二是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出臺2批《清遠市取消的證明事項目錄》,取消69項“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三是繼續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建成粵東西北首個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完成公開選取項目1508個。四是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編制修改完成690項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壓縮50%以上。五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突出照后減證,壓減辦事程序和環節,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3.5個工作日內。六是推進政務服務改革創新。市級行政許可網上全流程辦理率達到60%以上,上網辦理率、網上辦結率達到90%以上,70%以上的事項可提供快遞服務,政務服務從傳統的8小時工作向24小時全天候服務演進。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第一部本市政府規章《清遠市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規定》已正式施行,第二部政府規章《清遠市環境教育規定》(草案)已經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同意,并已頒布;完成2018年度地方性法規《清遠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審查,擬定2019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建議稿,正在報市委審定;政府規章報備及時率和報備規范率實現“雙一百”,受到司法部通報表揚。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印發《清遠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辦法》《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明確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全年審查市政府本級各類規范性文件150多份。三是強化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的部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宣布予以廢止102份、失效54份,予以修訂31份。
(三)推行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決策質量不斷提高。
一是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法制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不得上會討論,普遍制定部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水平不斷提高。二是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市政府或者部門重大行政決策,須由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決定,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如實記錄和存檔。三是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我市縣級以上政府,均設立了政府法律顧問室,聘請法律專家和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市直部門法律顧問聘請工作基本完成,全年市政府法律顧問辦理市政府本級各類合同、工作方案、政府決策278份以及參加各類政府協調會議174人次,充分發揮政府領導決策的法務智囊團作用。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積極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改革、農業和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改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等改革任務,優化行政執法隊伍。二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網格化模式創新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范執法行為。三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資格管理制度。四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改革。完善“一單兩庫一細則”和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機制,開展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106戶次,實現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檢查事項一次完成,監管效能顯著提高。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一是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市、縣政府每年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同時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評議和監督。二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落實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建議,尊重并執行生效裁判。三是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向社會公開信訪舉報電話、行風熱線電話、“庸懶散奢軟”作風問題和打擊商業賄賂舉報電話(24小時)和舉報郵箱,公開投訴地址,開通手機短信舉報平臺,加強行政監察工作;推動建立完善履職問責機制,突出“從嚴治審,陽光審計”特色,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四是加強社會監督和投訴管理。建立健全清遠市12345政府服務平臺和投訴舉報平臺,增加話務坐席數和熱線平臺工作人員,人工話務接通率大幅度上升。五是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119宗,行政首長出庭率達到17%,位列全省前茅。六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政策解讀,以政務公開助推重點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就業創業、減稅降費、精準扶貧、棚戶區改造等各項工作深入開展,全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0萬余條。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推行“陽光復議、便民復議”,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糾錯與化解社會矛盾的功能優勢,全年市級政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36宗。二是加強山林糾紛調處。全年調處化解辦結山林糾紛案件數114宗,涉及爭議林地面積41234畝,山林糾紛案結事了人和。三是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探索建立有清遠特色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建設機制,全市各級調解組織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5696件,調解成功5607件,調解成功率98.4%,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七)加強依法行政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加快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印發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召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會議,通報2017年度省、市依法行政考評情況,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對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設作動員和部署。二是加強法治教育培訓。舉辦2018年度依法行政業務培訓班,開展2期市政府常務會議法治專題講座和10余期法治專題培訓,到各地各單位對抓好“放管服”改革、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和權力制約監督作專題授課,培訓行政執法人員約830名。三是深入學習貫徹憲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和工作報告制度,召開我市首屆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會。四是充分發揮督察考評的指揮棒作用。針對上年度考評發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補短板強弱項,通過開展執法案卷評查、舉辦全市業務骨干培訓班、深入縣區和市直部門加強業務指導、督察等措施,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全市各級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和推進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方面成效顯著,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評結果的通報,我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評總得分80.62,考評等次為良好,已連續三年排全省中游位置,基本擺脫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穩步有序推進;全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評順利完成,各考評對象單位均為良好以上等次,社會各界對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評價為88.80分,較上一年度整體提高2.89分,客觀反映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滿意度不斷提升。
2018年,我市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較明顯的薄弱環節、工作短板和不足問題,主要表現在一些縣(市區)、部門的領導及其執法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對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違法行政的法律后果的嚴重性認識不充分,習慣于傳統工作思維和方法,導致重大決策程序不完善、行政權力運行不透明,行政執法不嚴不規范,行政執法信息不夠公開等現象出現,影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進一步推進和提高。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任務
2019年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將繼續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委重要決策部署,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為我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廣清一體化,推動“入珠融灣”,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法治政府建設的一切工作。
推進落實《清遠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貫徹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著力解決好依法行政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從全局的高度進一步增強扎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和行動自覺,求真務實,切實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
(二)強化責任擔當,對標考評聚焦重點求突破,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落實。
針對省、市兩級依法行政考評發現的問題,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靶心、舉一反三、抓好整改,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抓“放管服”改革工作,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政府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履行職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建設法治政府第一位的要求。要不斷完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制度配套,推動政府職能和權責法定化,釋放市場活力,讓人民有更多的獲得感。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繼續大力推進強縣放權,進一步將量大面廣、風險可控、下級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權下放,賦予縣級政府更多自主權。要繼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依法取消和調整一批社會影響較大的行政職權事項,重點針對制約企業生產經營、投資創業創新等事項,更好地向市場和社會放權。同時,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解決“放得下,接得住,管得了”的問題。
二是要進一步發揮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對提升行政執法水平的制度推動作用。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統籌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合理配置執法力量。要創新執法方式,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充分運用信用監管、智能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繼續推動監管模式從“嚴進寬管”向“寬進嚴管”的新模式轉變。
三是抓重點領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引入專家參與立法、第三方評估立法等方式,進一步落實“陽光立法”和“開門立法”。研究制定立法基地規范管理制度,促進立法基地發揮好專家智囊作用。協同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立法評估工作規范,把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及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
四是抓決策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出臺重大行政決策要嚴格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辦法(試行)》《清遠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五是抓規范性文件法制審查,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監督管理。嚴格規范性文件的制發程序,強化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合法性審查機制要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防止規避法制審查、亂發文件、出臺“奇葩”文件現象出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六是抓執法監督,全面推行執法案卷評查,落實“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督查及考評專項督導,對督導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嚴肅整改意見,對存在問題較多、較嚴重的單位進行通報,并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七是重點抓好環保和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的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認真吸取“2.16”、“4.24”和“7.19事故”教訓,嚴查問責,加強日常行政檢查和執法力度,倒逼責任落實,規范依法行政。推動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加快行政處罰信息化管理系統等行政執法辦案系統的建設,多措并舉,逐步鞏固形成著眼長遠、健康良好、規范嚴謹的生態環境、生產環境和執法環境。
八是抓復議應訴能力建設,尊重法院裁決,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推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積極探索整合優化行政復議資源,構建公正、高效、快捷的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推行“陽光復議、便民復議”,提升辦案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糾錯與化解社會矛盾的功能優勢,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行政機關內部、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始階段。重視法院司法建議書,及時采取措施整改不規范執法行為。積極出庭應訴,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促使我市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成為全省典范。
九是抓“陽光政府”建設,全面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實行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推動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推進政府數據統一開放平臺建設,切實抓好未建設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中部門文件欄目未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超期受理、超期答復辦結等問題整改。
(三)壓實主體責任、強化隊伍建設,推動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臺階。
一是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抓住領導這個“關鍵少數”。把法治建設作為“一把手”工作,壓實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有力推動全市法治建設上新臺階。領導干部帶頭講法、守法、執法,尊重法制部門提出的不同意見,積極參加、認真開展依法行政培訓和學法講座,通過摸清亮明家底、熟悉掌握部門法和部門權力邊界、梳理部門權責清單、執法依據和自由裁量標準,積極配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不斷提高服務意識、法治思維、法治素養、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做好部門規劃、落實部門職責、完成分解指標,共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是培育法治文化,加強人才隊伍專業素質能力建設。抓住機構改革的契機,加強法制機構建設,充分發揮現有人員積極作用,并進一步補充法律專業人才,加強隊伍及內設法制機構建設,保障如期實現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總目標。
三是強化責任擔當和作風保障,落實考評結果運用。充分發揮依法行政考評的“指揮棒”作用,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落實不到位或者依法行政考評發現違法行政問題較多的地方和部門,通過約談、通報、曝光等辦法,倒逼責任落實,切實推進依法行政,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