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連樟村示范片
振興發展建設規劃及連樟村村莊
建設規劃》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連樟村示范片振興發展建設規劃及連樟村村莊建設規劃>的請示》(清自然資規劃報〔2019〕1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樟村示范片振興發展建設規劃及連樟村村莊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連樟村示范片是我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重要實踐區,在《規劃》確定的連江口鎮鎮區、黎溪鎮鎮區以及兩鎮的九個行政村共222個自然村范圍內,要實行統一規劃管理,構造“一核引領,兩帶串聯,兩鎮協同,九村聯動,示范帶動,連片發展”的空間結構,打造具有嶺南特色的全國黨建引領、精準脫貧、鄉村振興的示范片。
三、在《規劃》確定的包括17個自然村面積約31.3平方公里的連樟村村域范圍內,按照“黨建引領、城鄉融合、區域聯動、三產融合、鄉村景區化”的發展策略,系統推進道路交通、市政設施、公共服務等各類設施建設,加強歷史文化特色及鄉村風貌保護,提高鄉村居住和生活質量,打造全國黨建引領示范村、全國精準脫貧示范村、全國鄉村振興示范村。
四、《規劃》作為指導連樟村示范片及連樟村村域建設發展的重要依據,規劃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結合連樟村實際情況,明確實施重點和建設時序。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規劃范圍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實行統一的規劃管理。英德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復精神,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加強規劃管理,確保規劃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符合規劃要求。
特此批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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