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清遠市清新區
禾云鎮總體規劃》的批復
清新區人民政府:
報來《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編制禾云鎮總體規劃的請示》(清新府〔2016〕8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編制《清遠市清新區禾云鎮總體規劃》,規劃年限至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編制《規劃》,要以清遠市城市總體規劃等上位規劃為依據,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廣東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清遠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結合禾云鎮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城鎮性質和職能、發展方向、用地和人口規模、空間布局等規劃內容。做好與城市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和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的銜接。有效發揮城市規劃綜合調控和引導城鄉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作用。
三、《規劃》的編制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并按程序上報審批。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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