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貫徹實施
《廣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
統籌實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清遠市貫徹實施<廣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清遠市貫徹實施《廣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71號)精神,推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順利開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提高社會保險覆蓋率,清理地方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項目和支付標準,規范經辦規程和操作流程,明確職責,確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順利實施。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充分認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重要意義,按照省級統籌的要求,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進一步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省級統籌工作組織和領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經辦能力建設,確保省級統籌順利運行。
????三、工作內容
????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方案的要求,實行逐步過渡的方式,執行全省統一的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強化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按時完成擴面征繳任務,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支付項目和標準的規范工作。加強經辦能力建設,規范業務經辦規程和業務操作流程,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目標。
????四、工作安排
????(一)合理確定單位繳費比例。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單位繳費比例實行逐步過渡的辦法,在2020年7月1日起執行省統一的單位繳費比例。
????(二)加大擴面征繳工作力度。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擴面征繳工作,切實負起擴面征繳責任,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完成市下達的擴面征繳任務。市對各縣(市、區)的擴面征繳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對因擴面征繳工作不力的相關責任人實行問責(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三)開展對相關支付項目和標準的清理工作。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和省級統籌的要求,在2017年8月31日前,梳理不符合規定的計發辦法、計發項目,并提出解決辦法,在2018年6月30日前對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地方規定進行廢止。
????(四)強化基金管理。對省授權管理的基金,按規定存放在財政專戶、專款專用、確保基金安全,并嚴格按國家和省的規定保值增值。
????(五)加強經辦能力建設。一是按省級統籌的要求規范操作流程,調整業務經辦規程,修改辦事指南,統一省級統籌的業務口徑。二是依托省信息大集中平臺,對全市養老保險歷史信息數據進行清理,確保歷史數據準確完整。三是按照省級統籌的要求,分批組織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省級統籌的業務培訓。以上三項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各縣(市、區)切實做好輿情應對和風險防控。要做好分析預判,統一解釋口徑,對因為規范地方性規定引發的矛盾,及時疏導化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宣傳引導,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五、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目標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工作的組織實施,統籌做好擴面征繳工作,協調做好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開展宣傳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省級統籌順利實施。
????(二)財政部門。負責省授權存放在我市的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劃撥、結算及財務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工作。
????(三)地稅部門。負責擴面征繳工作,按時足額征收養老保險費,加大對《社會保險法》實施后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行為的查處力度。及時做好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入庫工作,保障省級統籌基金的正常收繳。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納入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配合推進養老保險改革工作,配合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的開展。
????(五)審計部門。負責對我市省級統籌授權管理的基金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統計部門。負責按規定公布我市有關職工和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等統計數據,提供相關數據,配合我市擴面征繳任務的下達。
????(七)社保經辦機構。負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核算和財務管理,核定納入省級統籌人員的資格,做好養老保險待遇發放等各項經辦工作。配合做好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決算工作,按規定程序執行預算。嚴格遵守養老保險待遇申領、審核制度,審核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領取資格和納入省級統籌的支付項目和標準。執行社會保險稽核制度,對社會保險待遇申領情況進行核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八)縣(市、區)政府。各地要成立以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省級統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本地區省級統籌工作的開展,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省級統籌的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努力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省級統籌平穩實施。
????六、實施時間
????本方案從2017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