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若干規定》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廢止《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若干規定》(清府〔2005〕168號)。???????????
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我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項目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執行。
清遠市人民政府
????????????????????????????????????????????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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