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清遠市
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的批復
市城鄉規劃局: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清遠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的請示》(清規〔2014〕57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清遠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以下簡稱《近期規劃》)。
二、《近期規劃》的實施要以“理想城市”為指導,以城市發展引領各項事業發展,圍繞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城市發展模式的轉型,以“擴容提質”為重點,以加強社會建設和改善民生福利為宗旨,全面提升城市化質量,強化粵北經濟增長極的功能,為建設環珠三角高端產業成長新區、華南休閑宜居名城奠定優質高效的空間基礎。
三、合理控制城市增長規模。規劃區總面積1334平方公里,至2015年,城市建設用地總規模(不包含綠地)控制在104.05K㎡內,較2010年凈增長27.76K㎡,其中新供應土規建設用地指標約19.4K㎡。
四、優化土地存量。大力推進“三舊”改造,至2015年,完成更新改造3.4K㎡,盤活存量土地開發,推進現狀已批未建用地8.36K㎡的建設。
五、實施土地清退。通過對高耗能、低產出、污染大等不符合產業導向的產業實施清退,騰挪相應土地指標用于其他城市建設,用地規模保持平衡。
六、圍繞“塑造中軸、培育中心、經濟轉型、品質提升”的發展思路,擬定燕湖新城、蓮湖工業園區、省級職業技術教育示范基地等3處重點開發地區和江北老城區、石角廣清合作產業園、源潭陶瓷產業基地等3處重點提升地區。
七、嚴格實施《近期規劃》。城市規劃區內的近期建設活動應符合《近期規劃》的要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
此復。
清遠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