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
能力建設規劃(2018-2025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2018-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清遠海事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清遠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
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
(2018-2025年)
前 言
“十二五”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各部委對內河水運發展日益重視,廣東省內河水運迎來黃金發展時期。北江是清遠市通往珠江三角洲的重要水上通道,是促進清遠社會發展的重要交通線,清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北江河道的開發建設,將其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重點之一,先后建設清遠水利樞紐工程,整治北江中下游段航道,提升北江航道通航等級,擴大北江航道和沿線港口通航能力。隨著清遠港口運輸業務的發展,進出港口的船舶日漸增多,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對水域環境造成的污染風險日益增大。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推動清遠市港口經濟可持續發展,保護清遠水域環境和生態系統,亟需加強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
本規劃以為清遠水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為目標、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為原則,以提升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為核心,在事故預防、應急處置、組織協調、信息系統、設備設施、應急隊伍、事后處置等方面,提出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和主要任務,以指導清遠市開展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工作。
一、能力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既得成果。
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應急工作初見成效,船舶污染應急預案體系較為完善,應急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具備一定的監視監測能力,配備了部分污染應急設備設施,船舶污染應急體系基本形成。
1.船舶污染預防工作。
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清遠市高度重視船舶污染事故預防工作。加大了對船舶防污設備改造的資金支持,鼓勵老舊船舶提前退出市場;加強了現有船舶防污染設備檢驗,推動船舶改造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或收集設施;督促企業落實安全與防污染主體責任,落實公司船舶安全與防污染管理制度;加強了現場船舶防污染檢查工作。通過采取一系列安全監管措施,有助于從源頭上降低船舶污染事故發生概率。
2.應急預案體系。
2018年,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清遠市修訂并發布了《清遠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該預案有效銜接了《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清遠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清遠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預案,明確了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義務、監控預警機制、應急處置、后期處置、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內容,使船舶污染事故應對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10家港口碼頭企業與2家船舶污染清除單位也編制了企業級船舶污染應急預案,進一步健全了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預案體系。
3.應急體制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清遠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研究確定全市應對突發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整合全市各專項突發事件處置資源;統一領導全市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為有效應對船舶污染事故,清遠市成立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部等組成的船舶污染應急組織體系。領導機構是清遠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為分管副市長,統一領導指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清遠海事局,負責貫徹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以及船舶污染應急預案的日常運行管理。現有應急組織體系的良好運行,有助于各相關部門的合作協調,切實推進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
4.應急信息系統。
清遠市建設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和應急指揮決策系統,集中相關部門基礎數據及預警信息,提高了清遠市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系統涵蓋的各行業應急物資、專家隊伍、監控信號等有關信息,可用于船舶污染應急。清遠智慧海事監管服務平臺系統具備船舶安全監管、船舶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指揮調度功能,提升了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信息化水平。
清遠市建成6個船舶AIS基站、3個海事專用VHF通訊基站,47個CCTV視頻監控點,同時配備無線對講終端,加強了碼頭前沿作業和船舶進出港的動態監管,有助于預防船舶污染事故發生,同時可在船舶污染事故接報警、獲取船舶位置及事故信息等環節發揮作用;此外,公務船艇亦可在溢油監視監測方面發揮輔助作用。清遠市溢油應急監視監測能力初步彰顯。
5.應急設備設施。
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設備設施由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船舶污染清除單位、港口碼頭企業三方面投資建設。清遠市已配備的防治船舶污染設備主要有500米吸油拖欄,0.5噸吸油氈,存放于清遠港碼頭庫房;現有22艘公務船,分別承擔清城、清新、英德、陽山、連州等地的安全監管任務,可在事故發生后作為應急指揮船。清遠市目前有2家船舶污染清除單位,擁有4艘應急處置船、1臺收油機、400米PVC圍油欄、0.3噸吸油材料等。
6.應急隊伍。
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的主要力量是船舶污染清除單位從業人員,共有2名應急指揮人員,4名溢油應急設備管理人員,4名溢油應急設備操作人員,均參加過溢油應急或安全相關培訓。
(二)存在問題。
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存在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機制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薄弱、應急力量布局不合理、應急關鍵設備欠缺等問題。
1.應急預案體系。
(1)應急預案有待落實。《清遠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雖已發布,但實際工作開展距應急預案要求有較大差距: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間的溝通協作亟需強化,不同規模應急預案演練行動較少。
(2)預案體系有待完善。清城區、清新區、英德市等地方政府尚未編制本級船舶污染應急預案;部分港口碼頭企業船舶污染應急預案存在應急流程不規范、內容欠缺、可操作性差、更新不及時等問題。
2.應急體制機制。
(1)應急協調機制尚待健全。船舶污染應急工作涉及部門多,影響范圍廣,需要政府內部有關部門的統一協調,更需要周邊地區的有力配合。目前船舶污染事故應急相關部門存在信息不暢、各自為戰的問題,應急資源難以充分調動利用;與韶關、佛山、肇慶等周邊地區的應急協調機制尚未建立。
(2)船舶污染應急相關工作制度缺失。應急演練工作沒有制度化、常態化規定,事故損失、恢復重建等方面的評估機制尚未建立,應急資金保障和獎勵體系尚不完善。
(3)未設立船舶污染應急專項資金。資金缺乏對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形成制約,應急設備數量少、性能差,應急基地用地難以解決,設備庫建設遙遙無期,污染應急演練難以開展。
3.應急信息化。
(1)船舶污染應急決策支持系統不完善。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所需的環境敏感目標、應急資源分布、監控系統、專家隊伍、應急船舶等信息分散于各部門,資源尚未共享,難以完全滿足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決策支持的功能需求。
(2)船舶污染監視監測能力偏低。清遠水域主要通過CCTV、AIS、VHF系統對船舶進行動態監管,并且CCTV數量不足,AIS系統的有效運行可能因船舶關閉船載設備受到影響;監視范圍較為有限,監視效率總體水平偏低,溢油應急監視能力較為薄弱。
4.應急設備設施。
(1)船舶污染應急設備與風險不匹配。政府未設置專門的水上溢油設備庫,污染應急物資儲備有限;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的應急設備嚴重匱乏,碼頭企業尚未配置船舶污染應急設備;水資源保護區未配置相應的污染應急防護設備;現有應急力量僅能應對5噸以下船舶溢油事故。
(2)清遠有兩家備案船舶污染清污單位,但部分清污船舶尚未完成改造,無法正式運作,且現階段配備的應急設備較少,設備類型存在不適用的問題,如配備了不允許用于內河的溢油分散劑,缺少快速圍控設備等,人員、設備均未達到船舶污染清除單位要求。
(3)應急能力布局不適應港區發展需要。清遠現有污染應急設備集中于清遠港區,無法滿足英德港區污染風險應急需求,亟需統籌區域內的應急設備布局,優化應急能力分布,彌補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在空間上的薄弱區域。
(4)清遠市雖發布了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聯合監管制度及聯單制度,但船舶污染物陸上接收處置設施建設進度滯后,難以滿足溢油事故中回收污染物的處置需求。
5.應急隊伍。
(1)應急專家隊伍亟待建設。船舶污染應急專家隊伍應包括海事、港航、消防、環保、氣象、安全應急等領域專家,但清遠市尚未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應急專家庫,難以保證應急指揮的及時、準確、科學、合理。
(2)應急隊伍組成有待優化。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隊伍主要以船舶污染清除單位人員和港口碼頭企業兼職人員為主,缺少船舶污染事故應急的專業應急技術人員。
(3)應急處置經驗不足。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人員大多未參與過船舶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實戰經驗不足,需要加強對應急處置人員的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增強實戰能力。
二、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保護水域環境、為清遠市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優質服務為主線,立足清遠市社會經濟發展特點,充分考慮清遠市港口經濟發展的長遠需求,整合中央、地方、企業等多方資源,全面提升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構建組織健全、職責明晰、全面覆蓋、全天值守、設備精良、反應快速、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現代化防治船舶污染應急體系,推動清遠市社會經濟和水域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二)規劃原則。
1.立足當前、著眼未來。
清遠市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的發展水平應與當地港口經濟和港口發展水平相協調,與水域污染風險水平相適應,并充分考慮港口經濟發展的長遠需求,隨著清遠市現代化進程的加快而適度超前發展。
2.統籌規劃、突出重點。
清遠市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規劃應與廣東省船舶污染應急能力規劃、清遠市港航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有效銜接,統籌規劃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規劃方案應加強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薄弱環節建設,著重解決污染應急能力建設中存在的關鍵應急設備短缺、空間分布不合理等重大問題。
3.協調合作,整合資源。
在清遠市政府的領導下,協調海事、港航、環保、安監、港口碼頭企業、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等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工作,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基礎上,促進全市船舶污染應急平臺、信息、隊伍、設備、物資等資源的有機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形成“應急合力”。
4.合理布局、優化配置。
結合“多點布局,分段應急”的思路,分階段分層次規劃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合理布局應急力量,強化碼頭集中區、交通密集區、事故多發區的應急力量配備,加強對敏感區域水域的防護;優化應急資源配置,適當增加監測設備,實現關鍵性設備優化和整體性能提高。
5.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應將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導向和市場機制作用,有效調動港航企業、專業組織和社會團體參與積極性,提高船舶污染應急管理的專業化程度。
(三)規劃范圍。
規劃期限:2018—2025年;規劃基準年:2017年。
地理范圍:清遠市行政區管轄水域。
內容范圍:本規劃主要針對船舶自身活動(航行、勘探、生產、旅游等),或船舶有關作業活動(裝卸過駁、清艙洗艙、打撈拆解等)中發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提出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的目標和規劃方案。
(四)規劃目標。
到2025年,建成與清遠市港口經濟發展水平和內河環境保護目標相統一,與區域污染風險水平相適應的船舶污染應急能力體系。形成完善的船舶污染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實現污染事故應急科學化管理;建設覆蓋全面的船舶污染監視監測網絡,實現高風險水域有效監控;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應急隊伍,為提升應急能力奠定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防范和處置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顯著增強,形成“多點布局,分段處置”的應急能力建設格局,基本滿足清遠水域船舶污染應急的需求。
具體目標如下:
覆蓋能力:船舶污染應急力量全面覆蓋清遠港區和英德港區,兼顧陽山港區和連州港區。
運行能力:內河清污力量可在5級風下有效作業。
清除能力:清遠水域一次溢油控制清除能力目標達到80噸,岸線清除能力目標為50噸,回收物陸上接收處理能力達到80噸。
三、規劃內容與主要任務
(一)強化安全風險管控。
踐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及時處置、綜合治理”的原則,強化風險源安全監管,加強水上安全營運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體系建設,預防船舶污染事故發生;加強水上加油站安全監督管理,要求作業過程中嚴格落實防污染措施,預防操作性溢油事故;開展現場監督、船舶安檢工作,全面加強轄區船舶污染物處置檢查,嚴禁向內河水域排放垃圾;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按要求落實船舶污染防治各項工作要求;推進實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法律和國家政策性文件,針對性加強風險集中區域應急能力建設,降低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1.健全完善預案體系。
(1)結合清遠市船舶污染風險識別和應急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健全以政府船舶污染應急預案為綱,各區縣船舶污染應急預案、港口碼頭企業預案、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為補充,“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預案體系。
(2)船舶污染重點風險企業編制船舶污染應急預案及現場應急操作方案,重視應急預案演練,加強企業船舶污染應急管理。
2.強化預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船舶污染應急預案庫,實施預案數字化、電子化管理,實現與應急指揮決策系統有效銜接,便于高效、科學地開展船舶污染應急響應,提升船舶污染應急處置效率。
3.深化預案演練和評估。
(1)各級、各部門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重點做好新增和新修編預案的演練工作,并著重加強高風險水域的預案演練。
(2)深入探索船舶污染應急桌面演練、電子沙盤推演、模擬演練、實戰演練等多元化的應急演練方式,通過各種演練達到檢驗預案、鍛煉隊伍、磨合機制、增強能力的目的。
(3)進一步加強對船舶污染應急管理人員和應急處置人員的預案學習和培訓工作,提高應急工作人員對預案的熟悉程度和執行能力。
(三)健全應急體制機制。
通過建立區域聯動、聯席會議、資金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從軟實力方面保障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得以提升。
1.健全溢油應急指揮機制。
充分利用清遠市水上搜救中心資源,健全船舶污染應急指揮機制。建立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船舶污染應急處置情況及防污染管理的最新動態,交流解決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有關問題;各部門根據管理職責加強執法監管,重大檢查活動時突出部門聯動,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船舶污染應急機制。
2.完善區域聯動機制。
加強各級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明確細化各應急聯動單位職責,不斷健全完善污染應急聯動機制,實現污染應急聯動體系全覆蓋;加強與韶關、佛山、肇慶等周邊地區的聯動機制,提高應對較大船舶污染事故的協同作戰能力。
3.健全應急資金保障機制。
設立船舶污染應急專項資金,為應急設備庫的管養維護、船舶污染應急培訓、應急演練和無法查清源頭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提供經費支持;建立船舶污染應急政府獎勵機制,獎勵船舶污染事故應急中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人員。
4.建立應急設施運行維護機制。
加強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的運行管理,建立應急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引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設備維護運行的途徑,推動船舶污染應急服務的專業化和市場化。
5.建立培訓演練機制。
建立健全從事船舶污染應急工作相關人員的培訓制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各類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船舶污染應急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建立船舶污染應急演練制度,定期開展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演練,不斷增強應對突發污染事故的能力。
(四)推進信息系統建設。
通過信息化建設,構建以風險源、敏感資源、應急物資、應急專家等信息為基礎,集成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等功能于一體的船舶污染應急指揮決策支持平臺,全面提升船舶污染應急指揮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及時性,形成可靠的現代化、專業化、自動化決策支持系統。
1.船舶污染應急指揮決策支持平臺。
建設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指揮平臺,建立快速有效的上下級指揮體系,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快速了解事故現場,并進行有效的遠程指揮。
建立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決策支持平臺,有效整合海事部門、環保部門、水質監測部門、氣象部門的信息資源,實現各部門應急數據實時共享,為各級應急指揮人員提供信息支持。
2.船舶污染監視監測系統。
(1)完善船舶污染監視系統。結合CCTV、AIS、VHF等設備設施,完善清遠市船舶污染事故監視體系。加強清遠港區CCTV、布控球、小型無人機等監視系統的建設。
(2)構建船舶污染監視信息平臺。將水源保護區、碼頭、修造船廠、船閘等監視信號納入船舶污染監視信息平臺,結合地理信息系統和電子海圖技術,確保第一時間獲得事故信息;依托現有監視監測力量,確保船舶污染應急過程的實時有效監測,為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方案制定和清污工作的開展提供技術支持。
(五)加強設備設施建設。
進一步完善船舶污染應急基礎設施布局,合理調整應急清污設備配備選型,提升應對突發性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同時建設相應的岸線清除能力及回收物陸上處置能力,構建“專業力量承擔主力、社會力量參與處置”的應急處置工作格局。
1.水上清除能力建設。
(1)應急設備庫建設。在清城、英德分別建設浮躉式移動設備庫,配備吸油圍油欄、吸油氈、收油機、儲油罐、防護裝備及輔助設備等,能夠快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船舶污染應急處置。
(2)應急設備點建設。在飛霞庫、山塘庫、英德庫、飛來峽水利樞紐庫、連江口庫、陽山庫建設集裝箱式標準設備庫,全面覆蓋清遠市水域,配備圍油欄、吸油氈、浮動油囊、岸灘油污清除設施、應急人員防護設備等,有效應對清遠轄區船舶污染事故。
(3)應急船艇建設。結合港區發展需求,進一步增配應急船艇,充分發揮應急船艇在船舶污染事故監測、事故應急指揮等方面作用;落實船舶污染應急船專用碼頭及用地;應急時要充分發揮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現有專業溢油應急船的作用。
(4)促進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發展。加強對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的管理,為其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政策支持,促進其防污染設施設備的投入力度、持續更新,發揮其在溢油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先鋒主力作用。
(5)開展企業污染應急能力建設。推動北江沿岸港口碼頭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標準,配備相應的污染防治設施設備,有效提升清遠水域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引導港口碼頭企業以船舶污染應急聯防體形式,統籌配備應急設備物資,共同出資建設企業應急設備點,不斷補充企業應急關鍵設備,構建“資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抵御”的碼頭企業船舶污染應急聯防體系;加強水資源保護區船舶污染保護,提高飲用水保護區污染應急能力。
2.岸線清除能力建設。
清遠市岸線清除能力應結合水上溢油應急設備庫的布局,調查評估岸線清污設備及能力現狀,編制岸線溢油清除建設方案,使沿江岸線清除能力目標達到50噸,完善船舶污染應急能力體系。
3.回收物陸上接收處置能力建設。
溢油應急回收物陸上接收處置能力由清遠市人民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建設,在充分利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基礎上,建立回收物接收處置應急聯動機制,實現回收物陸上接收處置能力與水上污染物清除能力相匹配的建設目標。
回收污染物陸上接收處置能力建設內容包括油水混合物貯存能力、廢油利用能力、含油固廢貯存能力和含油固廢處置能力四部分。到2025年,全市建成350m3的油水混合物貯存能力、30噸的廢油利用能力、40 m3的危險固體廢棄物貯存能力及50噸含油固廢處置能力。
(六)提升應急隊伍水平。
優化完善現有專家庫結構,整合各類船舶污染應急隊伍,通過船舶污染應急演練培訓,不斷提升專兼職應急隊伍船舶污染應急水平。
1.深化應急專家隊伍建設。
(1)應急專家組由清遠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由海事、港航、消防、環保、氣象、安全應急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分析評估船舶污染事故,在防治對策、應急處置、損害評估、污染賠償等方面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2)加強應急專家隊伍管理。建立專家資源信息平臺和專家資源共享機制;健全溢油應急專家隊伍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專家開展業務培訓及高級研修,建立調用專家參與應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在預防和處置污染事故中的參謀和智庫作用。
2.支持專業應急隊伍發展。
推進船舶污染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扶持引導清遠市技術水平過硬、具有良好信譽的專業清污企業,將其納入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體系。市政府通過設立專項資金,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購買專業清污企業的公共服務。研究制定《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隊伍管理辦法》,完善隊伍日常管理制度、培訓演練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獎優懲劣制度等制度建設,提升清遠市應急隊伍的整體專業化水平。到2025年,專業應急隊伍總人數不低于20人。從事有關作業活動的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作業人員進行防治污染操作技能、設備使用、作業程序、安全防護和應急反應等專業培訓,確保作業人員具備相關防治污染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健全兼職清污隊伍建設。
依據港航企業規模和實際情況,建立由企業職工組成的兼職污染應急隊伍,主要負責處置本企業船舶污染應急事故。每個企業配置至少一名兼職污染應急負責人,并通過培訓逐步建立企業兼職應急隊伍。到2025年,企業應急人員總數達到50人,經過專業培訓的應急人員數量不低于20%。吸納社會人員組建志愿者隊伍,積極開展志愿者清污隊伍的培訓和演練,發揮其在科普宣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輔助作用。
四、建設項目與資金匡算
清遠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項目實施序列與投資估算見表1。
表1 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項目實施序列與投資估算一覽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主要建設內容
|
總投資
|
投資(萬元)
|
備注
|
||
2019-2020年
(第一期)
|
2021-2022年
(第二期)
|
2023-2025年
(第三期)
|
||||
1
|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體制機制
|
|||||
1.1
|
修編《清遠市處置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
40
|
0
|
20
|
20
|
結合當前階段市船舶污染風險識別和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健全政府船舶污染應急預案,數字化基礎信息。
|
1.2
|
市級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演習
|
280
|
80
|
80
|
120
|
每年舉辦一期市級規模船舶污染應急演習,每年演習預算40萬。
|
1.3
|
船舶污染應急專項資金
|
140
|
40
|
40
|
60
|
獎勵船舶污染應急處置中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人員,補償臨時征召參加應急處置的企業、人員勞務費用。
|
1.4
|
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支出
|
350
|
100
|
100
|
150
|
日常工作經費50萬元/年
|
2
|
推進防治船舶污染應急信息系統建設
|
|||||
2.1
|
應急指揮決策平臺
|
270
|
150
|
60
|
60
|
第一期:完成應急指揮決策平臺系統、網絡傳輸系統建設,以及輔助信號接入;
第二期、第三期:優化系統,補充硬件設施,完善傳輸網絡。
|
2.2
|
CCTV監視系統
|
175
|
50
|
50
|
75
|
第一期:將飲用水源保護區、碼頭、修造船廠、船閘等敏感目標和風險源納入視頻監控范圍;
第二期、第三期:不斷完善視頻固定采集點和系統更新。
|
2.3
|
無人機監控
|
200
|
100
|
100
|
0
|
通過無人機空中監測,為污染事故科學處置以及調查取證提供快速準確的決策參考。
|
3
|
溢油應急設備建設
|
|||||
3.1
|
應急圍控圍油欄
|
400
|
150
|
150
|
100
|
第一期、第二期:增配吸油圍油欄、導流圍油欄和圍油欄擠壓機,圍油欄總長度為2000米。
第三期:按使用年限保養更新現有圍油欄,完善設備存放方式,提高設備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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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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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圍控拖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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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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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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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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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第一期:建造一艘應急拖輪,用以處置溢油應急事故,實現快速圍控以及污染物回收。
第二期、第三期:定期維護更新,支付船員勞務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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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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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儲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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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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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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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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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并定期更新浮動油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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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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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清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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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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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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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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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配置20噸吸油氈,每噸價格為4萬元。
第二期、第三期:定期維護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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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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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防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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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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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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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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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配置40套人員防護設備;
第二期、第三期:定期維護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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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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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設備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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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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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躉式移動設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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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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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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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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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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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開展浮躉式移動設備庫前期調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二期:建設清城浮躉式移動設備庫;
第三期:建設英德浮躉式移動設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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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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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式標準設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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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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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72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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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在飛霞庫、山塘庫、英德庫建設標準庫;
第二期:在飛來峽水利樞紐庫、連江口庫、陽山庫建設標準庫;
第三期:定期維護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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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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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應急隊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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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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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隊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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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20
|
2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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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港航企業、從事相關作業的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兼職應急隊伍,定期組織培訓演練,確保隊伍人員具備防治污染專業知識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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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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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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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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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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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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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規劃實施與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
清遠市船舶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加強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的組織領導,制定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規劃實施方案,建立規劃實施的協調機制,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組織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推進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
(二)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
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機制,將規劃落實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制定任務分解清單,細化具體任務和建設項目,定期考核規劃進展和落實情況;各相關部門應加強重點項目監督管理,編制相應的規劃實施工作方案,統籌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進度安排,明確實施責任主體和保障措施。
(三)拓寬資金來源,加大政策扶持。
在本級政府預算中設立船舶污染應急專項資金,落實各相關部門重點建設項目;定期劃撥專項資金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管養維護設備;積極向中央、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資金支持,建設船舶污染應急設備庫,采購應急設備設施;積極拓寬資金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本市船舶污染應急能力建設。
(四)重視管養維護,提升應急水平。
加強對船舶污染應急設備庫和應急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定應急設備庫管養制度,重視應急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落實維護人員編制和維護經費,培養專業應急隊伍,開展應急培訓演練和考核評估,加強應急準備工作的針對性,在船舶污染應急處置實戰中真正發揮作用。
(五)抓好輿論宣傳,提高環保意識。
組織編寫船舶污染事故應急的宣傳材料,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積極宣傳船舶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提高船舶公司、港口碼頭、污染物接收單位、船舶污染清除單位等方面從業人員的航運環保意識,普及船舶污染事故應急常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污染防治思想。
附圖 清遠市防治船舶污染應急機構和應急設施規劃圖(2025年)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委有關部委辦,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監委辦公室,清遠軍分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有關人民團體,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