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
政府各部門權責清單(2016年版)》和
《清遠市政府各部門職權調整目錄
(2016年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清遠市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試行)》(清委辦〔2016〕34號),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清遠市政府各部門權責清單(2016年版)》和《清遠市政府各部門職權調整目錄(2016年版)》,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接、轉、管”銜接。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強化“接、轉、管”意識,認真做好相關行政職能事項調整的后續工作,密切跟進權責清單實施過程中的動態情況,確保有關事項銜接順暢、落實到位。
二、加強“權責清單”事項監管。各有關單位要以權責清單為基礎,加快建立權責事項的監管辦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人員培訓,規范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促進政府部門正確履職。
三、加強落實情況督查。市編辦、市政府督查室要對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定期督查,敦促政府部門嚴格執行權責清單,確保事項落實到位。
各有關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編辦反映。
附件:1.清遠市政府各部門權責清單統計表(2016年版)(附光盤)
2.清遠市政府各部門職權調整目錄表(2016年版)(附光盤)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7日
附件1清遠市政府各部門權責清單統計表(2016年版).rar
附件2清遠市政府各部門職權調整目錄表(2016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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