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
清遠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7年清遠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食安辦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10日
2017年清遠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7〕2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粵府辦〔2017〕31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7年我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配合完善食品安全法規標準
配合省有關部門制定《廣東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監督管理辦法》,協助推動《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起草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農業局、質監局、法制局分工負責)
推動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對加快小型食品經營單位、散裝食品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學校食堂和企業食堂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法制局配合)
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宣傳和指導,規范餐飲服務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尊重傳統飲食文化習慣,收集整理報送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品種的基礎資料。(市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處罰法律適用的指導。強化執法監督,開展執法檢查,規范執法行為。(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分工負責)
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與管理,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建議和意見,制定農業地方標準2項,推動農業標準化生產。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培訓,強化標準制定、執行和監管的銜接。(市農業局、衛生計生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配合)
二、凈化食用農產品生產環境
貫徹實施廣東省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完成表層樣點、深層樣點、農產品樣點布設和樣品采集、制備、流轉工作。積極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在陽山縣實施省級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項目,組織開展受污染耕地綜合治理與土壤修復試驗。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和技術研發平臺的支持力度,加強科技支撐及成果轉化。(市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農業局牽頭,市科技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配合)
落實國務院和省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按時完成全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劃定糧食禁種區域,嚴格實施分類管理,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處理好調整種植結構和保護農民利益的關系,嚴防重金屬超標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市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糧食局會同各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
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和標準園創建工作,創建省級以上農業標準化示范區2個、園藝作物標準園2個;市級茶葉標準園8個,水果標準園40個。落實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主體責任,推行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深入推進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實現2017年農藥使用量不超過近3年平均數,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技術覆蓋率、農藥利用率達到省的要求。實施農藥經營許可、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獸用處方藥管理等制度,推進獸藥產品“二維碼”追溯管理。推行病蟲害、動物疫病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扶持培育經營性服務組織,積極發揮龍頭企業、行業協會、合作社等經營性主體的作用,推動政府、企業共同做好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市農業局負責)
開展農藥、禁用獸用抗菌藥、生豬屠宰、“瘦肉精”、生鮮乳、農資打假、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集中治理農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市農業局牽頭,市工商局、質監局配合)
四、嚴格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監管
實施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推行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貫徹“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分工負責)
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開展桶裝飲用水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協助省有關部門對液體乳生產企業進行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檢查,推動大型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督促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對100家農貿市場開展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實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餐飲單位“明廚亮灶”、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量化分級管理覆蓋率、學校食堂“滅C”行動完成率分別達到90%、85%,“明廚亮灶”覆蓋所有學校食堂、中央廚房、集體配餐單位、大型餐館和大型企業食堂,今年原則上每個縣(市、區)要建成1條以上省級食品安全示范街。加大網絡訂餐平臺和入網經營者監管力度,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持證率、公示率均達到98%。(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指導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全面落實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開展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會議營銷專項治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衛生計生局、工商局配合)
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管,規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及標識標注行為。(市質監局負責)
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推進“南粵糧安工程”建設。(市糧食局負責)
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治理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強化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市公安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分工負責)
加大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治理監管力度,開展學校集體食堂專項整治行動,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市委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加強食品攤販管理,引導食品攤販進入指定或臨時劃定區域經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五、嚴密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按時完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建立市、縣兩級風險排查臺賬,實行包干制度,對排查出來的各種風險隱患立即整改。(市食安辦負責)
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實現2017年食品檢驗量達到1.5批次/千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根據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計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監督抽檢方案,抽檢不合格食品處理率達到100%。(市農業局、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清遠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分工負責)
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研判機制,推進部門間、地區間風險監測、監督抽檢、輿情監測信息共享,用好互聯網、大數據,綜合分析、評估可能存在的風險和隱患,研究提出防范舉措。(市食安辦牽頭,市環境保護局、農業局、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清遠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
建立風險預警交流機制,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加強應急工作,完善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和直報網絡,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分工負責)
建立完善馴養繁殖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管理,監督養殖場落實消毒措施,預防馴養繁殖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疫病發生。(市林業局負責)
開展供港蔬菜、冰鮮禽畜肉、水產品、蛋品、生鮮乳等重點產品風險監控,保障重大節假日供港澳食品穩定供應。(清遠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市農業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中國人保財險清遠市分公司分工負責)
持續推進在清城區、清新區主城區全面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確保生鮮家禽安全有效供給,有效防控H7N9等流感疫情。(市食安辦牽頭,市環境保護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計生局、城鄉規劃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清城區、清新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六、大力促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圍繞市場需求調整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種植養殖結構,大力推進品牌建設,力爭創建廣東省名牌產品(農業類)、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農產品經營品牌以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產品(三品一標)25個。(市農業局負責)
推進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打造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引導食品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勢產區、產業園區集中,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促進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拓展農業產業鏈、價值鏈,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和“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等產銷模式。(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加強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市發展改革局、環境保護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穩步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企業內外銷“同線同標同質”工程,發揮“三同”在農業供給側改革中的作用。(清遠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農業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配合)
七、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農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加大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查處力度,嚴厲打擊涉及水產品、乳制品、肉制品、酒類、食用油等與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制售假鹽、以工業鹽冒充食用鹽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大食品相關產品執法打假力度,加大重點敏感食品走私打擊力度,加大食品摻假造假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強化部門和區域間案件移送、督辦查辦、聯合懲處等溝通協作,落實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控制產品風險和社會風險。(市公安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鹽務局,清遠海關分工負責)
加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兩法銜接”),從嚴從重處罰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遏制和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聯合開展打擊互聯網食品安全、食鹽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探索建立食品違法犯罪案件涉案產品認定專家庫,規范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移送、入罪、檢驗結論出具、涉案產品處置等工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鹽務局分工負責)
八、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強化各級公安機關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力量,加強各級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將各地落實抽檢、執法裝備、信息化、檢驗檢測機構建設等經費安排納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標,推動實現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市公安局、財政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糧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建設職業化檢查員隊伍,推進檢查員隊伍專業化、專職化和高效化,實現檢查工作常態化、法制化和體系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加強農產品食品安全生產及加工技術科技創新工作,將農產品食品安全生產技術等研究與示范列入2017年清遠市科技計劃“現代農業新技術研究與示范”專題中予以支持。(市科技局、農業局分工負責)
完善食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油、酒類、鹽等省重點監管食品電子追溯系統建設、應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開展鎮(街、鄉)基層食安辦、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兩基)規范化建設。[市食安辦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九、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貫徹實施《清遠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保證監管工作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支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市食安辦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
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雙安雙創”),遴選第二批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試點1個、推動清新區啟動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活動。創建省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2-3個,全面總結推廣可借鑒的食品安全治理經驗。(市食安辦牽頭,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清遠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試點創建單位具體負責)
組織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強化評議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與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組織對市級食品安全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督促監管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市食安辦牽頭,市委組織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具體負責)
建立食品安全責任約談常態化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市監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分工負責)
十、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做好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市委宣傳部負責)
舉辦“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展示“雙安雙創”成果,開展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實驗室公眾開放日活動,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市食安辦牽頭,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強化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開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進基層宣傳活動,舉辦食品安全科普展,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市科協分工負責)
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學生食品安全知識和食源性疾病預防常識教育。(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貫徹實施食品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開展食品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建立健全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檔案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開展聯合懲戒。(市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分工負責)
加強投訴舉報體系能力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市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質監局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