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百日攻堅”(第四輪)行動方案的通知
清府辦〔2021〕2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清遠市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百日攻堅”(第四輪)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道安辦(市公安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清遠市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
“百日攻堅”(第四輪)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清遠市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實施方案》,鞏固前三輪“百日攻堅”行動和上半年重點交管工作成效,持續推進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徹底整治交通頑疾與新癥,堅決預防和遏制較大(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時間
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共100天)。
二、工作目標
為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態管、長效治”,以“一錘接著一錘敲”的韌勁,針對前三輪“百日攻堅”行動發現的道路交通安全頑瘴痼疾和短板弱項,通過采取“共同科目+量身定做”“4+X”的方式開展“百日攻堅”(第四輪)行動,力爭以“小切口”,帶來“大成效”,確保我市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任務
(一)各縣(市、區)統一行動的任務:
1.校園交通安全風險整治。
(1)集中排查整改隱患。2021年8月31日前,各縣(市、區)公安、教育等部門要按照《廣東省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指引》要求,對所有使用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一次地毯式排查;2021年9月1日前,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完成轄區“在役”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清單梳理工作并報同級交警部門備案,對學期中途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車輛和不再從業校車駕駛人的名單,要在當月更新并報送同級公安交警部門。2021年8月1日起,各縣(市、區)校車的檢驗率、報廢率每月要達100%;在冊登記的校車駕駛人按期審驗率、換證率、違法處理率每月要達100%;校車許可率每月要達100%。行動期間,公安部門要每月梳理全市違法多發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清單,以及專用校車取得許可比例情況,進行對外公示并抄送教育部門通報至對應學校。
(2)強化監管措施。2021年8月15日前,市公安交警部門要開發校車“一車一碼”系統,對全市校車實施“一車一碼”監管;2021年9月1日前,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將校車專屬二維碼張貼于各輛校車顯著位置,形成校車“交警-學校-教育部門-家長”四方監督機制。行動期間,各縣(市、區)公安、教育等部門要每月聯合開展1次以上學生交通安全主體宣傳教育;2次以上校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針對校車超員、超速、非法改裝、不按審核路線行駛、校車行駛路線不符合有關通行條件以及“黑校車”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涉校車交通違法查處量要同比上升10%。
(3)落實涉學生交通違法抄告機制。各縣(市、區)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嚴格落實2021年1月12日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聯合印發的《涉學生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各縣(市、區)道安辦要于每月25日前將落實情況報送市道安辦,市道安辦將對落實不到位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通報。
2.“一危一貨”車輛交通安全風險整治
(1)危化品運輸車輛交通安全風險整治。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省應急管理廳等五部門于2021年6月19日聯合下發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風險管控十二項措施》,確保落地見效。2021年7月31日前,各縣(市、區)道安辦要牽頭組織應急、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對轄區今年以來發生的?;愤\輸車輛交通事故及調查處理情況進行梳理,形成工作臺賬。2021年8月31日前,各縣(市、區)應急、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對轄區內開展危運從業人員資格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聯合專項檢查。摸清轄區危運從業人員底數,及時注銷已過期、失效、不具備資質的危運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檢查企業是否存在不按要求規范填報或未填報電子運單行為,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確保全市危化品運輸車輛“六率”均達到100%。行動期間,市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完成建立覆蓋全市危運從業人員“安全碼”制度,對紅碼人員實行行業禁入;各縣(市、區)應急、交通運輸、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環保、消防等部門每月要聯合開展1次?;愤\輸車輛交通事故處置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涉?;愤\輸車輛5類重點交通違法查處量要同比提高20%以上,涉?;愤\輸車交通事故同比要下降50%以上。
(2)全面消除重點企業、重點車輛隱患。2021年8月1日前,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對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兩客一危一重貨”智能監控預警融合平臺授予查詢功能,市、縣級公安交警部門每月5日前,要將重點客貨運高危企業14項交通安全預警風險、高風險企業名單及時推送交通運輸、應急、負有監管職責的住建行業主管部門,督促重點企業、重點車輛隱患必須在當月30日前清零。行動期間,清城、清新、英德、佛岡重貨重掛檢驗率要保持在99%以上,連州、連山、連南、陽山重貨重掛檢驗率要保持在100%。
(3)強化超載違法查處和倒查工作。行動期間,各縣(市、區)每月現場查處“百噸王”和80-100噸(不含100噸)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達到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目標任務;涉貨車超載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要同比下降10%以上。縣級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嚴格落實《清遠市“百噸王”貨車超載案件倒查六項措施》,各縣(市、區)道安辦要于每月15日前將落實情況報送市道安辦,市道安辦將對落實不到位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通報。
(4)落實高風險運輸企業分級約談機制。市道安辦每月10日前根據“企業畫像”對全市高風險、事故多發、車均違法量大的運輸企業以及對應行業監管部門進行抄告通報。各縣(市、區)要對高風險重點運輸企業實行分級約談,對第1個月在高風險運輸企業名單內的,由轄區道安辦主任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整改;連續2個月在高風險運輸企業名單內的,由當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約談企業負責人、明確告知再“上榜”將處罰;連續3個月在高風險運輸企業名單內的,由當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約談企業負責人,并作出相應處罰。
3.摩電車輛隱患治理
(1)開展摩電無牌無證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縣(市、區)要以自然戶為單位,對轄區摩電全部登記造冊;農村地區中心鎮和偏遠鄉鎮交警中隊要設置摩托車考場,并100%開展摩托車全科目考試業務;摩電“獎補報廢”“以舊換新”政策要全部落地實施;常態化開展無牌無證摩電“斷油、斷修”行動,凡涉無牌摩托車亡人事故的,一律追查油源。2021年7月31日前,各縣(市、區)道安辦要細化完善轄區摩電“帶牌銷售”機制,公安部門要理順上門查驗摩電和上牌手續。每月25日前,市公安交警部門要梳理本月全市“帶牌銷售”注冊登記率最低的5名摩電銷售商家,進行公示曝光,并抄送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督促監管。2021年8月1日起,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加強檢查督導摩電商家“帶牌銷售”情況。2021年10月1日起,各地“帶牌銷售”國產的摩托車、電動車要保持占當地當月注冊登記數的90%以上。
(2)開展摩電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行動期間,各縣(市、區)涉摩電交通事故數、死亡人數要同比下降20%以上,現場查處摩電重點違法行為要同比上升20%,清城、清新、英德、連州、佛岡要設置不少于5條摩電文明示范路、不少于20個摩電文明示范路口、3個摩電文明示范村,連山、連南、陽山要設置不少于1條摩電文明示范路、不少于3個摩電文明示范路口、2個摩電文明示范村,各縣(市、區)摩電頭盔佩戴率要提高至90%以上。
(3)快遞、外賣行業摩電車輛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清城、清新外賣、快遞行業摩電車輛要100%落實“帶芯車牌”安裝工作;其余縣(市、區)外賣、快遞行業摩電車輛要100%落實“行車衛士”安裝工作。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郵政管理、公安等部門要嚴格落實《清遠市外賣、快遞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機制》(清道安辦〔2021〕74號),各縣(市、區)道安辦要于每月25日前將落實情況報送市道安辦,市道安辦將對落實不到位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通報。
4.深化“兩站兩員”標準化建設
(1)加強勸導工作培訓和監督考核工作。2021年8月20日前,要全面完成對新一屆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的崗前培訓教育。行動期間,要持續推進“交通文明鎮街”“交通文明村居”以及“星級勸導站、勸導員”評選活動。各地公安部門要充分利用勸導站視頻監控系統,定期檢查勸導工作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建立視頻巡查工作臺賬,并每月通報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應用情況,納入“兩站兩員”日??己斯芾砼c勸導員工資補貼相關聯,各縣(市、區)道安辦每月對考核情況專門通報1次,嚴格落實“兩站兩員”獎懲機制。
(2)落實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兩站兩員”八項措施。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清遠市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兩站兩員”八項措施》(清道安辦〔2021〕7號),各縣(市、區)道安辦要于每月25日前將落實情況報送市道安辦,市道安辦將對落實不到位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進行全市通報。
(二)針對各縣(市、區)在第三輪百日攻堅行動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實施“量身定做”以下工作任務:
1.清城、清新、英德:面包車隱患清零、面包車交通違法打擊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面包車超員、非法營運等易肇事肇禍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打擊查處力度,行動期間,清城、清新、英德對面包車超員、非法營運的交通違法查處量要同比上升10%以上。行動期間,清城、清新、英德每月面包車報廢率要達到100%,面包車檢驗率保持在99%以上。
2.佛岡、連南:農用車底數摸排、農用車交通違法打擊
縣農業農村、公安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佛岡、連南要對轄區農用車輛及駕駛人實行戶籍化管理制度,確保轄區農用車底數清、情況明;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聯合公安交警部門每月開展不少于2次農用車輛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農用車交通違法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確保涉農用車交通事故零發生。探索建立農用車“一車一碼”,公開接受公眾監督舉報,發動群眾、農村勸導員積極掃碼,舉報農用車安全隱患問題、交通違法行為。
3.連州、連山、陽山:G323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1)道路隱患治理。2021年7月31日前,連州、連山、陽山交通運輸、公路事務中心、公安等部門要組成工作專班,對轄區內6類國省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點段進行一次全面重新排查,列出隱患清單、制定治理計劃;行動期間,轄區各項隱患治理進度須達80%以上。
(2)科技設施投入。行動期間,連州、連山、陽山政府以及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按照國省道沿線“每10公里1處視頻監控或1處卡口系統”“主要平交路口、穿村過鎮重點路段、交通事故多發路段,視頻監控100%覆蓋”標準建設;沿線交警中隊數字警務室100%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沿線兩端市際固定交警執法站100%建成。
(3)通行秩序改善。行動期間,連州、連山、陽山在G323沿線至少建成1處“貨車靠右行”嚴管路;貨車3類重點交通違法查處量要同比上升10%以上;摩電5類交通違法查處量要同比上升1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推進。“百日攻堅”系列行動,是我市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工作的重要抓手,對破解交通安全管理難題行之有效。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緊緊圍繞工作目標,加強工作謀劃和組織推進,以更高的工作標準、更硬的工作措施、更嚴的工作要求,精心組織推進此輪“百日攻堅”行動。
(二)分工協作,壓實工作責任。各級道安辦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責任,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對涉及多個部門負責的工作任務,要定期協商、聯合推進。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應急聯動、聯合查處等機制,加大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形成強大執法合力。
(三)強化指導,督促責任落實。市道安辦將對方案要求的重點任務目標實現情況定期通報,還將組織各有關部門,通過現場會、“開小灶”、試點等措施,加大集中整治攻堅力度,對各縣(市、區)工作成效進行督導。各縣(市、區)要堅決執行市道安辦下發《關于強化清遠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和調查問責“兩項機制”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清道安辦〔2020〕32號),嚴格落實亡人事故深度調查和領導到場“一二三”處置“兩項機制”。各縣(市、區)道安辦每月5日前將本地上月交通事故死亡1人(含)以上事故深度調查報告及領導到場情況匯總上報至市道安辦,市道安辦將對各地“兩項機制”落實情況每月進行通報。
(四)加強溝通,強化信息報送。各縣(市、區)道安辦要與市道安辦加強溝通聯系,定期反饋“百日攻堅”行動進展情況,每月28日前向市道安辦報送不少于一篇的工作簡報(包含工作亮點、經驗介紹等),并報送每月工作情況。請各縣(市、區)道安辦及市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于10月25日前向市道安辦報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堅行動(第四輪)”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