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辦函〔2021〕66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同意建立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市發展改革局: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審定印發〈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清發改〔2021〕47號)已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省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1.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
2.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
聯席會議制度
為加強對糧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統籌協調,強化分工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廣東省關于保障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研究分析全市糧食生產、流通和市場形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支持糧食生產和儲備、促進糧食市場保供穩價、推動糧食物流和產業發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相關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確保清遠糧食安全。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局(糧食和儲備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統計局,清遠海關,農業發展銀行清遠市分行等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工作組成員單位,以及中央儲備糧廣州直屬庫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市糧食儲備庫等單位組成。市發展改革局(糧食和儲備局)為牽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
聯席會議由市發展改革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市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同志、市發展改革局分管負責同志(市糧食和儲備局局長)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局(糧食與物資監督科),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發展改革局分管負責同志(市糧食和儲備局局長)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遇有重大事項時,經召集人同意可臨時召集全體會議。成員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召開全體會議的建議。聯席會議議題由召集人確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推進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考核有關工作,評估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二)研究保障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
(三)研判糧食市場形勢,提出保供穩市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加強政府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推動糧食物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六)研究合力推進糧食和物資儲備執法督查工作的政策措施。
(七)研究落實市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八)研究其他涉及糧食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
各成員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需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對重大決策事項,議題牽頭單位要在會議召開前進行必要的調研論證、溝通協調、征求意見等。對于涉及專業性強的技術性事項,議題牽頭單位可委托相關研究機構研究提出意見,供聯席會議決策參考。必要時,可邀請相關機構列席會議。
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事事項,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市政府,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聯絡員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或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等。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推進全市糧食安全保障相關工作,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審議的議題。認真梳理準備聯席會議材料,及時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并積極參與討論決策。會后認真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議定事項工作進展,并根據工作需要將議定事項落實情況匯總報告市政府。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保障全市糧食安全。
附件2
清遠市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劉新茂 市發展改革局局長
副召集人:夏曉標 市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李敏懷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 員:侯 勇 市委編辦副主任
劉志剛 市財政局副局長
童立定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蘇立強 市生態環境局四級調研員
林曉生 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曾慶中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肖新宇 市統計局副局長
羅衍松 清遠海關副關長
陳海文 農業發展銀行清遠市分行
任炳華 中央儲備糧廣州直屬庫有限公司清遠分
公司總經理
陳衛國 市糧食儲備庫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