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府辦函〔2021〕37號
廣德產業園管委會、廣佛產業園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清遠市政府各部門委托廣德產業園管委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45項)》《清遠市政府各部門委托廣佛產業園管委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44項)》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行政審批事項原實施單位要與承接單位完成委托事項的交接工作,要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與承接單位依法簽訂書面委托協議,細化明確委托事項的具體內容、執行方式、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劃分、監管措施等。市直有關單位要對承接單位加強指導和監督,廣德產業園管委會、廣佛產業園管委會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委托事項的實施工作,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市級行政職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清遠市政府各部門委托廣德產業園管委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45項).xls
附件2:清遠市政府各部門委托廣佛產業園管委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44項).xls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