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
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
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辦函〔2021〕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與《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粵辦函〔2021〕2號)一并抓好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清遠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號)精神,有效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我市糧食生產,切實保障糧食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始終繃緊國家糧食安全這根弦,堅決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牢牢把住糧食安全主動權。全市水稻種植面積穩定在180萬畝以上,產量保持在60萬噸以上,稻谷自給率穩定在60%左右,薯類、豆類和玉米產量基本保持穩定,糧食產能穩定在71萬噸以上;確保全市糧食種植面積不減少、產能有提升、產量不下降。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它類型農用地,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于糧食生產。永久基本農田應重點用于稻谷、玉米和薯類等糧食作物生產。對永久基本農田的使用要求、對已租用且已經造林的耕地和對已經取得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且在永久基本農田上開展苗木生產經營的單位,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號)的相關規定處理。〔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強化糧食生產基地建設。穩定水稻優勢產區種植面積,以產量10萬噸以上的優質稻生產大縣和糧食生產功能區面積5萬畝以上的縣、絲苗米現代農業產業園等為重點,建設全市水稻生產供給核心保障區,打造絲苗米優勢產業帶。做強冬種產業,充分開發利用冬閑田,通過水旱輪作擴大種植面積,充分利用我市氣候條件和冬閑田資源,擴大冬種馬鈴薯等糧食作物面積。(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三)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補貼政策,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戶。落實土地出讓收入支持農田建設和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等扶持政策。積極培育以種糧為主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支持和鼓勵發展糧食規模生產,大力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提高種糧規模效益。支持水稻開展價格保險、收入保險試點,爭取將我市產糧大縣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險、收入保險列入國家試點范圍,確保農戶收入穩定。(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清遠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大力推進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真正實現旱澇保收、高產穩產。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財政貼息等方式支持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農田建設和運營管理,完善農田基礎設施,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確保完成省下達我市的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要優先支持主要糧產區的高標農田提升工程,加大地力培肥力度;重點支持因水源設施、輸水主干渠道損毀影響灌溉的農田水利設施修復工作;加大力度支持山區丘陵地區分散農田、年久失修的水源、輸水設施的修復和建設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水利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五)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增施有機肥、實施有機肥替代行動等耕地培肥措施。通過平整土地、水肥利用、土壤調理等土地整治措施,改善耕地土壤條件,促進耕地提質改造,提升耕地產能。穩定糧食生產功能區129.87萬畝以上,引導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夠恢復糧食生產,加大涉農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力度。實施鄉村振興科技計劃,推動農業科技下鄉入田間,服務“三農”到地頭。積極開展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技術試驗示范,著力解決水稻機插、玉米籽粒機收等瓶頸問題,加快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支持發展糧食產業,建設糧食產后烘干、加工設施,延長產業鏈條,提高糧食經營效益。(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科技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六)加強耕地種糧情況監管。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糧化”長效監管機制。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糧食生產功能區、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及墾造水田等耕地種糧情況的監測評價。按國家規定在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國土調查中標注耕地實際利用情況和相關管理信息,嚴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進一步強化耕地保護激勵約束。建立健全工商資本流轉土地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核制度。(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七)加強撂荒耕地復耕復產。各地要高度重視符合糧食質量安全條件的撂荒耕地的恢復生產工作。一是要層層壓實縣、鎮、村的責任。要把解決耕地撂荒問題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村集體自治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務,加強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執行。二是要加強面上分類指導。對耕作條件差、因基礎設施損毀或田間設施年久失修造成撂荒的,要結合高標準農田、農田水利建設等項目,完善或恢復排灌等基礎設施,提高耕地地力,恢復耕作;對勞動力不足或資金不足造成撂荒的,要組織開展生產互助;三是嚴格管理流轉土地耕作問題。對土地經營權受讓方存在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撂荒耕地連續兩年以上等行為的,鄉鎮政府(街辦)要引導村集體(發包方)依法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四是加強集體組織成員耕地撂荒問題監督。對因承包方全家轉為非農戶口或無力耕種的,要引導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對村集體組織成員無故連續撂荒承包地兩年以上的,鄉鎮政府(街辦)要引導村集體依法責成其恢復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的農業生產,確保有限的耕地資源不閑置,保障糧食等重要農作物種植面積。清新區、英德市、連州市、陽山縣要建立連片規模較大的撂荒耕地復耕復產重點示范區。(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負責)
(八)加強耕地耕作和經營模式創新。各縣(市、區)政府要重視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培育壯大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生產經營服務體系,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綠色生產,不斷提高農業經營的效率和競爭力。要以加強撂荒耕地復耕復產為重點,積極推動提高農戶組織化程度,充分發揮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載體的作用,通過開展土地整理整治整合,集中連片推進撂荒耕地農業生產托管、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種等社會化服務產業模式。各地要充分發揮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等重點項目的扶持帶動作用,圍繞集中連片推進撂荒耕地復耕復產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農業生產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進行補助,破解撂荒耕地農戶辦不了、辦不好、辦起來不劃算的生產經營難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扛起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各項工作落地落實落細。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要抓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形成支持保障合力。將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列入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明確糧食生產面積底線,將市級下達的糧食生產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壓實各級責任。(市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