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推進
政務服務“跨省、跨城通辦”
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辦函〔202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推進政務服務“跨省、跨城通辦”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月4日
清遠市推進政務服務“跨省、跨城通辦”
工作方案
為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286號)文件精神,推進廣東清遠與湖南永州以及與廣州等省內城市(含市內各縣級城市,下同)的政務服務合作,提升群眾辦事便利度,逐步實現多地政務服務業務通、系統通、數據通、證照通、用戶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推動政務服務從政府部門供給導向向企業和群眾需求導向轉變,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限制,依托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強化“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支撐,著力打通業務鏈條和數據共享堵點,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清遠、永州、賀州)、跨城通辦(省內城市),盡量減少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多地跑、折返跑”,為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以“合作共贏、共同提高”為目標,以“平等協商、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為原則,梳理與湖南永州和廣西賀州跨省通辦”、與廣州市等市的“跨城通辦”事項清單,進一步拓展清永、清賀、廣清跨城辦理事項的深度和廣度,為下一階段跨省通辦、跨城通辦工作夯實基礎;通過部署“政務曉屋”逐步擴展到廣東和其他省份部分地級市跨省、跨城通辦;推動各市政務服務合作,實現“跨省通辦、跨城通辦”,各個城市間全面互通,打造廣東營商環境新優勢。2020年12月底前,實現一批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異地收件、遠程辦理;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實現我市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融合互通、無差別協同辦理,建立清單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機制。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政務服務交流合作
充分發揮各地政務服務改革亮點紛呈優勢,根據工作需要通過現場調研、專題講座、成果展示、座談交流等形式,互派人員到其他城市現場學習,近距離接觸掌握該城市改革舉措,與各地開展合作交流,分享各地政務服務改革經驗,形成優勢互補、取長補短、共同提升的深厚政務氛圍,促進各地政務服務水平再上新臺階。〔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長期推進〕
(二)重點推進廣清事項跨城通辦工作
市直相關部門要繼續認真抓好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與清遠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廣清事項跨城辦理的工作方案》(穗政數〔2020〕38號)中各項工作的推進和落實,按照“先易后難、高頻優先、急用先行、分類推進”的原則,梳理廣州清遠兩地企業及個人辦理頻率高、關注度高、需求量大的事項,找準當下廣清跨城辦事的痛點和難點,加快成熟事項廣清通辦;確保在2020年12底前梳理出新一輪廣州清遠跨城通辦事項,助力推動廣清營商環境一體化水平持續提升。(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配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設置“跨省、跨城通辦”專窗
在清遠市市級及各縣(市、區)政務服務大廳設置“跨省通辦”專窗和“跨城通辦”專窗,配置相應人員,開展異地收件工作。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通過“收受分離”模式,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化管理限制;申請人可以通過專窗提交申請材料,專窗工作人員通過遠程視頻會商收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通過郵件或網絡轉遞至業務屬地部門完成辦理,業務屬地部門寄遞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同步建立異地收件、問題處理、監督管理、責任追溯機制,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工作職責、業務流轉程序等,確保收件、辦理兩地權責清晰、高效協同。在省內合作的城市范圍內,任何一個城市均可以辦理其他省內城市的“跨城通辦”事項,即每兩個城市之間實現“兩兩相通”。〔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各相關單位和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0年12前完成〕
(四)夯實“跨省、跨城通辦”基礎工作
一是梳理“跨省、跨城通辦”事項清單。按照“先易后難、高頻優先”的原則,分批次梳理高頻使用、操作性強的“跨省、跨城通辦”事項清單。首先梳理高頻全流程網辦事項并在網上公示,窗口人員引導前來辦理的群眾到網上或大廳自助錄入區辦理。同時梳理一批需要到窗口辦理的高頻事項,并逐步擴展“通辦”事項數量,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清遠分廳設置“跨省、跨城通辦”專欄,對外公布“跨省、跨城通辦”事項清單并動態更新。〔市直各相關單位牽頭,市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大力拓展“全程網辦”。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要現場辦理的事項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國“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通過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平臺,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實現申請人“單點登錄、跨省漫游、無感切換”,由業務屬地為申請人遠程辦理,不得強制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政府部門核發的證照批文,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原件。各有關部門要全面清理制約全流程網辦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充分運用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數據共享、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網絡實名核驗、雙向物流、網上繳費等手段,推動更多事項全流程網辦。〔市直各相關單位牽頭,市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逐步推進〕
三是實現通辦事項標準化。各有關部門基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持續推進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四級四同”,按照“應減盡減”的原則,優化調整“跨省通辦”和“跨城通辦”事項標準,明確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申請表單、辦理材料、審核程序、辦理時限、發證方式、收費標準等內容,推動事項辦理規范化運行,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確保異地企業和群眾能夠按標準備、多地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能夠照單收件。〔市直相關單位牽頭,市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五)積極推廣“政務曉屋”自助辦
在清遠市各縣(市、區)政務服務大廳等群眾辦事方便地點部署“政務曉屋”,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政務服務大廳指定專人擔任“政務曉屋”坐席人員。申請人通過“政務曉屋”拍攝、掃描、上傳圖表文字材料,坐席人員只需利用電腦等設備,則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遠程視頻和遠程協助的方式為申請人全程提供“面對面”服務,確保申請材料在收件后符合部門審批要求并順利通過審核,為跨省通辦、跨城通辦用戶提供全新服務模式。〔市直相關單位牽頭、市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六)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體機“跨城通辦”自助服務
在清遠市各縣(市、區)政務服務大廳部署政務服務一體機開展自助終端機對接,打通各市之間信息壁壘為企業、居民提供“跨城通辦”自助服務,打造各市之間24小時全天候“跨城通辦”自助服務體系,進一步為群眾和企業提供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市直相關單位牽頭,市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建設政務服務協同中臺,改造提升業務受理系統
按照一窗受理、在線核驗、遠程辦理、即時協同、全程管控要求,改造提升政務服務大廳業務受理系統,并與部門業務系統實現對接融合,實現“跨省、跨城通辦”辦件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流轉,進一步支撐“異地代收代辦”、“多地協同辦”等跨省、跨城業務的無縫銜接。加強兩地移動端建設與應用,推動“跨省通辦、跨城通辦”事項實現“掌上辦”“指尖辦”,為企業和群眾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的多樣化受理、辦事渠道。〔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直相關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實現市域范圍內的跨縣(區)通辦
市直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統一規范市內跨縣(市、區)通辦政務服務事項的審批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要素,制定市內跨縣(市、區)通辦政務服務事項流轉程序,并指導各縣(市、區)抓好落實,確保收件受理、過程辦理、辦結送達等環節高效有序運行。市內各縣(市、區)要復制、借鑒“跨省、跨城通辦”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按照“就近受理申請、審批權屬不變、網上流轉數據、批件快遞送達”原則,圍繞“政務曉屋”、政務服務一體機、政務服務協同中臺和通辦專窗等,做出有清遠特色亮點的標桿與品牌,進一步推動市內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全面融合,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異地辦。〔市直各相關單位牽頭,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和各縣(市、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配合;2021年6月完成〕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跨省、跨地通辦”改革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對照職責分工,細化改革時間表,指定專人負責。
(二)建立工作機制,強化支撐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制定相關細則,明確“跨省、跨城通辦”窗口與部門職責,做到“跨城通辦”業務件件可追蹤,確保不丟件,不少件。各地區要做好“跨省、跨城通辦”窗口軟硬件和自助機升級改造和經費保障,
(三)加強宣傳指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網站及政務新媒體做好有關政策匯聚、宣傳解讀、服務推廣和精準推送,最大限度減少申請人異地跑動次數,讓改革紅利惠及更多企業群眾,提高企業、群眾改革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