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
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粵府辦〔2016〕35號),進一步健全我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機制,依法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旅游市場監管責任
(一)完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
在當前經濟新常態下,旅游業的綜合作用越來越大,對擴大就業、增加收入方面有重要意義。但我市目前單一的旅游“局管”行業體制已經無法適應現實發展需求,而加快旅游業統籌協調機制發展、設立“旅發委”或“旅游委”是大勢所趨。所以,我市根據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先從旅游市場綜合監管這個角度切入,對設立圍繞清遠旅游資源、真正形成我市旅游產業多部門聯動的統籌機制打下堅實基礎,從而推動我市旅游管理體制的創新和進步,更好地協調統籌我市旅游產業的良性發展。清遠市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應當遵循統一領導、各司其職、統籌協調、縣級政府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1.建立領導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擬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成立“清遠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由協調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旅游局局長任副組長,網信辦、發改、經信、民宗、公安、住建、交通、商務、文體、安監、旅游、食藥監、工商、質監、國稅、地稅、海事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我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日常工作。該辦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長兼任;各成員單位再指定一名聯絡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聯絡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召開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專題會議,通報旅游市場監管情況,明確旅游市場監管重點及工作部署;建立政府牽頭、部門分工負責的旅游質量綜合監管、聯合執法檢查機制和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的共享機制。
2.明確旅游市場綜合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監管辦”):在“清遠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市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研究制訂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旅游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組織分析全市旅游市場形勢,提出解決旅游市場中重要問題的工作措施;組織開展旅游市場秩序聯合檢查和專項督查;在節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間,不定期組織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檢查;學習吸收海南三亞的經驗,探索在我市設立“旅游警察支隊”、“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的可行性。協調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協調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清理網上虛假旅游信息,查處各類發布誤導、欺詐消費者等虛假旅游信息的違法違規網站和賬號等。共享各成員單位旅游違法行為的預警、查處信息。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旅游市場價格監管。依法查處旅游行業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按規定落實價格減免優惠政策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及時受理和處理游客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清遠市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督促電信企業和旅游互聯網企業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配合開展在線旅游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虛假旅游廣告信息等。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公安局:監管旅游景區等旅游接待設施的公共治安秩序。打擊旅游市場違法犯罪活動:假冒旅游網站,借旅游之名實施詐騙,強買強賣、欺行霸市、敲詐游客等不法行為。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依法查處旅游客運車輛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查處無資質經營旅游客運行為。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商務局:負責整頓規范旅游紀念品市場秩序等相關工作。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對旅游演出、高危體育競技(如漂流)等方面的投訴處理和案件查處等。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旅游局:根據市編辦下發的《權責清單》,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對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進行監督管理;受理各類旅游質量投訴案件、負責全市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各縣(市、區)開展旅游質量監督工作。牽頭對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旅游消費、違反旅游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負責聯合相關部門組織查處“黑社”、“黑導”以及非法組織“港澳游”、“一日游”等非法經營行為;主動配合參與打擊涉及旅游行業的“黑車”、“黑店”等非法經營行為;負責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職責的投訴及案件進行轉辦等。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依法查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工商局:依法查處旅游市場中的虛假廣告、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壟斷行為(價格壟斷行為除外)、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等。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質監局:依法對旅游場所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等特種設施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對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投訴舉報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等。負責對涉旅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旅游產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重點查處生產假冒偽劣旅游產品。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依法承擔組織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稅、費征收管理責任,力爭稅款應收盡收;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從事旅游市場經營的納稅人偷逃稅款、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清遠海事局:依據職責范圍行使游船水上航行安全監督管理的職權,依法對游船的船舶適航性、船員適任性履行監督管理的職權。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其他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旅游市場秩序實施監督管理。積極參與“監管辦”組織的聯合執法檢查、共享旅游違法行為查處信息。
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部門旅游市場監管工作制度,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旅游市場監管工作年度計劃,抓好相關旅游市場監管常規執法檢查。積極參與旅游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完成相關旅游市場監管任務,及時向“監管辦”通報旅游市場執法檢查和監管情況,并提交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執法檢查總結。
3.工作機制。
(1)定期會議制度。每年4月上旬召開成員部門聯席會議,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內容為研究安排全市年度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工作;研究旅游市場秩序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制定相應配套措施;研究制定聯合整治旅游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召開聯絡員會議,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研究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重大工作事項;聽取各成員單位?“依法治旅”階段性工作情況;研究聯合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督查工作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
(2)聯合檢查和執法制度。“監管辦”負責組織聯合檢查和執法。根據旅游行業特點,在旅游旺季和大型旅游節會活動期間,對重點旅游線路、旅游景區、旅游集散地、交通樞紐等游客集中場所開展聯合督查。同時,根據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有關地區、有關經營單位、有關場所開展突擊檢查。“監管辦”對跨行業、跨地區的旅游投訴舉報,下達協查轉辦通知,有關成員部門按要求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報備。
(3)聯動協查機制。各成員部門按工作職責加強旅游市場監管,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問題,可提請“監管辦”組織相關部門協助配合,聯合檢查、共同執法。
(4)旅游違法信息共享機制。為共享旅游違法信息,配合旅游執法查處,各成員部門對旅游違法行為的查處,應及時向“監管辦”和相關部門通報。“監管辦”對需要跨部門聯合查處的旅游違法行為實施督辦。
(二)落實屬地政府管理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作為旅游市場監管主體,要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案件聯合查辦、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理順部門間職責分工,建立由旅游部門牽頭的執法和投訴受理協調機制,切實提高監管能力,主動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
(三)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政府服務熱線“12345”、旅游投訴電話“12301”和旅游投訴舉報網絡平臺的作用,鼓勵公民和社會組織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充分發揮旅游行業協會的自律約束督導作用,指導旅游經營企業開展規范經營,努力提升服務質量。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加強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的協調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對違法違規旅游企業進行約談。
二、創新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
(一)創新監管方式。
1.加大旅游市場監管跨部門綜合執法力度。市旅游局根據省旅游局工作部署,建立“旅游市場主體分類名錄庫”和“旅游市場主體異常對象名錄庫”,錄入旅游企業登記基本信息以及違法違規事由、行政處罰決定等內容,對旅游企業經營行為實施動態管理。
2.堅持寬進嚴管相結合。市旅游局根據省旅游局工作部署,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實行行業資質和企業等級動態管理,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旅行社“紅黑榜”發布制度、信用懲戒等措施,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引導旅游企業自覺守法經營。
(二)積極推進旅游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
加強旅游執法機構與公安司法機關的配合,建立涉旅刑事案件通報機制,及時移交侵害游客權益和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案件。加強涉旅糾紛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游客通過司法、人民調解等途徑解決糾紛,保障依法維權。
(三)探索建立健全旅游誠信體系。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國家發改委等38個部門《關于印發<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5〕2045號)的要求,加快建立旅游行業失信懲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將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記錄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接。各有關部門要對旅游企業做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定期公布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受到的行政處罰信息和違法違規不良信息記錄,有效規范旅游業經營行為。依托國家及省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加強信息互通,建立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紅黑榜”信息發布制度。大力表彰優質服務、誠信經營企業,曝光違法違規、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企業。
(四)加強重點專項治理。
針對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游”、欺騙和強制購物、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黑旅行社”、“黑導游”等非法經營行為,加大對在線旅游企業及旅游購物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
三、全面提升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
(一)提升旅游市場綜合監管能力。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旅游綜合執法的規范性管理。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旅游團隊服務管理系統”、“導游人員服務管理系統”、“旅行社統計調查系統”等智慧旅游手段,提高市場運行數據分析研判水平,不斷提升對旅游市場監管的能力。
(二)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市、縣兩級政府要加強對旅游市場監管工作人員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設置崗前執法資格考核,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
(三)加強旅游行政執法監督。
“監管辦”對影響旅游市場秩序的重大事件進行督辦問責。探索建立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對相關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紀嚴肅問責。在旅游行政處罰案件中,要嚴格遵守廣東省旅游局制發的《廣東省旅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對重大處罰決定建立合法性審查機制。對影響我市旅游市場秩序的重大事件進行督辦問責。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作用,推動形成依法治旅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對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的考核。
市、縣兩級政府要將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和服務質量提升工作納入質量工作考核和旅游產業發展績效考核。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查處旅游投訴舉報,依法嚴厲處罰旅游違法違規行為。對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的,要按照考核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完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縣兩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細化工作措施,認真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強協同配合,認真抓好工作落實,著力提升我市的旅游綜合監管水平,推動我市旅游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健全旅游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和投訴處理機制。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依托現有資源,建立健全旅游質監執法機構,強化旅游執法隊伍建設,承擔全面受理旅游投訴、開展旅游服務質量現場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探索在我市市、縣兩級設立“旅游警察支隊/大隊”、“旅游工商分局/工商所”、“旅游巡回法庭”的可行性。
(三)切實做好經費和人員保障。
市、縣兩級政府要切實做好旅游市場綜合執法經費保障,在年度財政預算內保障旅游執法辦案經費;加強旅游執法隊伍建設,并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一線傾斜。
(四)加大普法宣傳力度。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旅游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充分利用法制培訓、問題解答、知識測試、案例分析等有效方式,強化對旅游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程序培訓,加強對旅游從業人員依法經營的培訓,使旅游執法人員和廣大旅游從業人員準確理解法律法規,牢固樹立依法興旅、依法治旅的觀念和意識,引導廣大旅游者理性消費、文明旅游。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