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
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清遠市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清遠市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清遠市委 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清發〔2015〕2號)、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等5部門印發的《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的意見》(粵知規〔2015〕47號)等文件精神,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進一步強化我市科技創新工作,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現就推進專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加強專利服務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積極引進和培育專利代理機構。積極引進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和支持市內外社會力量在我市設立法人專利代理機構。對在我市新登記注冊的法人專利代理機構一次性資助8萬元;對在我市新登記注冊的法人專利代理分支機構一次性資助2萬元;對新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視同本地小微企業,依據《清遠市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方案》(清府辦〔2013〕66號)在財稅、融資等方面給予扶持。爭取到2017年底,全市登記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4家以上,其中法人專利代理機構1家以上。
2.大力扶持專利代理機構發展。對在我市登記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申請人地址為清遠市轄區并符合《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四十五號)的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度增加300件以上且發明專利申請不低于20%的一次性資助20萬元,比上年度增加200件至299件且發明專利申請不低于20%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二、加強專利人才隊伍的培養和壯大
3.加強企業一線人員培訓。將企業管理層及技術研發人員納入全市知識產權業務培訓對象,舉辦知識產權管理與業務培訓,加強科研一線技術人員的專利信息利用能力,有計劃、有目的地培養專利“明白人”,促進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管理與運用水平不斷提升。鼓勵專利代理機構等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專利推進活動,對有專利產出潛力的企業開展一對一交流培訓,從源頭上增強企業專利產出的意識和能力。
4.加快專利代理人才儲備。將專利代理人才納入我市緊缺適用人才導向目錄,落實相關優扶政策,加大引進力度,增加我市專利工作人才的儲備。鼓勵本地戶藉人員和在我市就業、創業及求學的外地人員參加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通過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報名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給予全額資助。
三、提升企業專利產出的主體地位
5.大力開展企業專利申請“滅零”活動。對我市企業專利申請“滅零”的第一件專利發生的專利申請代理費給予資助:發明專利不高于5000元,實用新型專利不高于2000元,外觀設計專利不高于1000元。對第一件獲授權的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1000元;對專利申請“滅零”當年專利申請量達1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2件以上的企業一次性資助2萬元。
6.積極開展企業專利申請“倍增”活動。對當年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長100%以上的企業,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加3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占20%以上的,一次性資助2萬元;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加5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占20%以上的,一次性資助5萬元;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加8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占20%以上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7.培育知識產權優勢和示范企業。大力培育、認定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擇優組織申報省級、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對新列入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資助20萬元;對新列入的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資助15萬元;對新列入的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資助1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資助8萬元。
8.促進專利技術轉化實施。組織實施專利技術實施計劃,提高專利成果轉化應用能力。重點扶持一批創新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優秀專利技術轉化實施,使之形成產品乃至產業。
9.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鼓勵、引導企業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有效提高知識產權對企業經營發展的貢獻水平。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認證或《創新知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通用規范》(DB44/T797-2010)地方標準認證的企業一次性資助10萬元。
10.健全發明人、設計人激勵機制。加強宣傳和督促,引導企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進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進一步激發一線技術人才的發明創造活力。
11.建立專利技術與技術標準相互轉化機制。鼓勵和推動企業制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以技術標準促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提高我市產品在國際和國內市場中的競爭力。對我市獲授權的發明專利轉化為企業標準并上升為地方標準的企業一次性資助10萬元;上升為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企業一次性資助20萬元。
四、提高全社會的專利意識
12.加強宣傳等基礎工作,增強全社會專利意識。堅持日常宣傳與專項宣傳相結合、普及宣傳與重點宣傳相結合,廣泛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全社會創新意識。進一步完善“清遠市科學技術局”網站等平臺建設,強化專利科普宣傳、政策發布、信息交流以及簡化網上辦事程序等,夯實專利工作基礎。開展大中小學及職業學校的知識產權教育,鼓勵大力開展中小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支持中小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優秀作品申請專利。
13.加強專利業務指導,提高全民專利保護意識。加強對技術創新型企業技術秘密保護工作的宣傳和指導,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增強專利保護意識和核心競爭意識。鼓勵和支持各行業協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幫助和指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內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糾紛解決機制,在行業內形成鼓勵創新和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通過行業協會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整體競爭力的提高。
14.加強專利行政執法,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繼續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及時有效地處理專利糾紛,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優化專利工作環境。公安、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專利執法工作。縣(市、區)知識產權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專利執法力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五、加強服務力量和資金扶持
15.強化專利工作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市、縣(市、區)兩級知識產權行政主管部門建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加強對專利工作的組織、引導、協調和服務。
16.加大專利申請與授權資助力度。本市的單位或個人申請國內專利的,可向市專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助。國內專利申請費、實審費、專利登記費按繳納國家規費的實際發生額全額資助。發明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3500元;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300元。
六、加強專利工作的組織保障
17.加強對專利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專利工作,將促進專利產出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領導干部目標考核評價制度,把專利產出等知識產權指標納入《清遠市縣處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清遠評價指標體系及考核評價辦法(試行)》等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中,強化督促落實。
18.建立專利扶持保障機制。完善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制度,建立隨地方經濟發展和專利增長量相適應的資金增長機制,市財政根據本辦法落實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實施本辦法所需的項目管理、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專利資助、獎勵以及專利執法管理工作等所需經費。建立和完善資助項目后補助方式制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19.強化專利產出的核心引領作用。整合科技管理資源, 強化科技投入知識產權的導向,在市級創新平臺的組建、市級科技項目等工作中,將專利制度建設以及有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的數量、質量和增幅作為認定與評價的優先條件和考核指標。當年獲得市級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單位,應當拿出一定的資金用于專利工作。
20.完善專利配套政策體系。市知識產權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時制定完善我市專利促進項目資助細則,對專利申請資助、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專利獎勵、專利代理機構獎勵等具體措施進行規定。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至201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