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
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2018)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清遠市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已經七屆第2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4日
清遠市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等5部門印發的《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的意見》(粵知規〔2015〕47號)、《中共清遠市委?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清發〔2015〕2號)等文件精神,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進一步強化我市科技創新工作,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現就推進專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加強專利服務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積極引進和培育專利代理機構。積極引進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和支持市內外社會力量在我市設立法人專利代理機構。對在我市新登記注冊的法人專利代理機構一次性資助8萬元;對在我市新登記注冊的法人專利代理分支機構一次性資助2萬元;對新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如符合小微企業認定標準,依據《清遠市扶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工作方案》(清府辦〔2013〕66號)在財稅、融資等方面給予扶持。
2.大力扶持專利代理機構發展。對在我市登記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我市地址的專利申請,并符合《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七十五號)的專利代理給予資助,代理我市專利申請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5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200元/件,外觀設計專利100元/件,每個代理機構(含分支機構)當年資助不超過5萬元。
專利代理量比上年度增加100件至199件且發明專利申請不低于20%的一次性資助2萬元;比上年度增加200件至299件且發明專利申請不低于20%的一次性資助5萬元;比上年度增加300件以上且發明專利申請不低于20%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二、加強專利人才隊伍的培養和壯大
3.加強企業一線人員培訓。將企業管理層及技術研發人員納入全市知識產權業務培訓對象,舉辦知識產權管理與業務培訓,加強科研一線技術人員的專利信息利用能力,有計劃、有目的地培養專利“明白人”,促進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管理與運用水平不斷提升。鼓勵符合條件的高校、社會機構設立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增強知識產權師資力量,開設符合我市產業特色的知識產權課程,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實務人才,為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提供的人才支持。
4.加快專利代理人才儲備。將專利代理人才納入我市緊缺適用人才導向目錄,落實相關優扶政策,加大引進力度,增加我市專利工作人才的儲備。鼓勵本地戶藉人員和在我市就業、創業及求學的外地人員參加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通過專利資格考試的,報名費用可由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全額資助。
三、提升企業專利產出的主體地位
5.大力開展企業專利申請“滅零”活動。對我市企業專利申請“滅零”的第一件專利發生的專利申請代理費給予資助:發明專利不高于5000元,實用新型專利不高于2000元,外觀設計專利不高于1000元。對第一件獲授權的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1000元。
6.積極開展企業專利申請“增量”活動。對當年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加3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占20%以上的,一次性資助2萬元;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加5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占20%以上的,一次性資助5萬元;專利申請量比上年增加80件以上且其中發明專利申請占20%以上的,一次性資助10萬元。
7.培育知識產權優勢和示范企業。大力培育、認定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擇優組織申報省級、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對新列入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資助20萬元;對新列入的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資助15萬元;對新列入的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資助1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資助8萬元。
8.促進專利技術產業化。組織實施專利技術實施計劃,重點扶持一批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優秀專利技術轉化實施,使之形成產品乃至產業。
9.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鼓勵、引導企業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有效提高知識產權對企業經營發展的貢獻水平。對擁有有效專利且當年專利申請量5件以上,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GB/T29490-2013)認證的企業最高資助10萬元。
10.健全發明人、設計人激勵機制。加強宣傳和督促,引導企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進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進一步激發一線技術人才的發明創造活力。
11.建立專利技術與技術標準相互轉化機制。鼓勵和推動企業制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準,以技術標準促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提高我市產品在國際和國內市場中的競爭力。對我市獲授權的發明專利轉化為企業標準并上升為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一次性資助10萬元;上升為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企業一次性資助20萬元。
四、推動專利金融服務發展
12.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保險業務。研究制定專利保險補貼辦法,推進專利執行保險、專利侵權責任保險、專利申請費用補償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業務發展。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專利保險服務,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專利險種。引導企業積極投保,降低專利維權成本和運用過程中的風險,采取按比例補貼、總額限定的方式實行專利保險費率補貼。對購買專利保險的單位,按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貼,每個單位當年獲市專利保險保費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
13.加快推進專利質押融資業務。探索建立由多方風險共擔的專利質押融資機制,創新融資模式。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專利質押融資業務,降低科技型企業融資成本。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省有關文件研究制定本市專利質押融資貸款扶持辦法。
五、提高全社會的專利意識
14.加強宣傳等基礎工作,增強全社會專利意識。堅持日常宣傳與專項宣傳相結合、普及宣傳與重點宣傳相結合,廣泛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全社會創新意識。進一步完善科技信息平臺建設,強化專利科普宣傳、政策發布、信息交流以及簡化網上辦事程序等,夯實專利工作基礎。開展大中小學及職業學校的知識產權教育,鼓勵大力開展中小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支持中小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優秀作品申請專利。
15.加強專利業務指導,提高全民專利保護意識。加強對技術創新型企業技術秘密保護工作的宣傳和指導,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增強專利保護意識和核心競爭意識。鼓勵和支持各行業協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幫助和指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內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糾紛解決機制,在行業內形成鼓勵創新和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通過行業協會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整體競爭力的提高。?
16.加強專利行政執法,保護專利權益。繼續開展“打擊侵權假冒”行動,依法查處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及時有效地處理專利糾紛,對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優化專利工作環境。公安、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專利執法工作。縣(市、區)知識產權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大專利執法力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六、加強服務力量和資金扶持
17.強化專利工作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市、縣(市、區)兩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加強對專利工作的組織、引導、協調和服務。
18.加大專利申請與授權資助力度。本市的單位或個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每件資助3000元。獲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每件資助1000元;獲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每件資助300元。
提高全市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對我市中國發明專利授予專利權當年起三年內的年費按實際發生額給予資助。
七、加強專利工作的組織保障
19.加強對專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經費保障。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專利工作,加大對專利工作的投入,對專利申請、實施、保護等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完善領導干部目標考核評價制度,把專利產出等知識產權指標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中,強化督促落實。市財政根據本辦法落實知識產權專項資金。
20.強化專利產出的核心引領作用。整合科技管理資源,?強化科技投入知識產權的導向,在市級創新平臺的組建、市級科技項目等工作中,將專利制度建設以及擁有有效自主知識產權(專利)的數量、質量和增幅作為認定與評價的優先條件和考核指標。當年獲得市級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單位,應當拿出一定的資金用于專利工作。
21.完善專利配套政策體系。市知識產權局牽頭,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時制定完善我市專利促進項目資助細則,對專利申請資助、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專利獎勵、專利代理機構獎勵、專利保險補貼、專利人才培養等具體措施進行規定。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至本辦法施行之日期間符合本辦法資助條件的,可參照執行。有效期屆滿或有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將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原《清遠市推進專利工作實施辦法》(清府辦〔2015〕53號)同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