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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清遠市2015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和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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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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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2015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和比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與市人社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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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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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2015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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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法》要求,結合我市實際,2015社保年度我市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下限和比例與2015年上半年標準保持不變?,F就我市2015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的基數和比例明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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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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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下限為2408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49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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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為13%,個人繳費比例為8%;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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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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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下限為2408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49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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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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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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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下限為2408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49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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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比例。按國家和省的要求實行行業差別浮動費率,其中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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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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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當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應當按照本人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基數為2408元,繳費基數上限為149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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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為6.5%,個人繳費比例為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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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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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基數為22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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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為0.6%,個人繳費比例為0.6%;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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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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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繳費基數為2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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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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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險種繳費基數上下限及比例若省有新規定,則按省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