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遠市委書記、市第一林長殷昭舉,清遠市市長、市林長溫文星共同簽發清遠市2024年第2號林長令——《關于全面加強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與林區安全防范工作的令》,強調全力抓好森林火災隱患防范化解工作,壓實各方責任,落實各項措施,嚴防森林火災和林區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筑牢粵北生態屏障,維護綠美清遠生態建設成果。
新發布的今年第2號林長令,要求各級林長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深入重點區域、基層一線開展常態化巡護森林,持續強化對森林防火和林區安全的督導檢查。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各級成員單位要擔當作為,履職盡責,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森林火險預警預報、宣傳引導、火源管控、違法打擊、重點人員管理、墓地管理和移風易俗等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細落實。 2號林長令對于各森林經營管理單位(個人)也作出了職責要求,要求其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做好應急防范。各地還要加強護林員隊伍建設,健全護林員巡山護林制度,形成網格化管理格局,全面落實“包山頭、守路口、盯重點、簽責任、打早小”森林防火措施,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防。 林長令要求各地要緊盯清明前后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組織力量在重要進山路口、景區入口以及其他重要通道入口科學設置防火檢查站(點),圍繞重點林區、重點山頭、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開展網格化巡查,堅決將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 各地還需積極開展森林防滅火各項專項行動,各級發改(能源)、工信、水務、文體、應急、林業、交通、民政和電力等相關部門要深化協作,組織開展森林火險隱患“五清”工作,重點抓好清神壇社廟邊、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游景區可燃物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林區輸配電線路設施隱患治理專項行動,加快落實違規野外用火舉報獎勵機制,依法打擊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要綜合運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無人機巡護、高山瞭望、地面巡查等一體化監測手段,密切監測森林火情,做好林火衛星熱點、視頻監控煙點和輿情監測疑似火點的核查和反饋工作,及時掌握轄區火險和火情動態,做到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林長令要求各地要以綠美清遠生態建設為契機,積極推進生物防火林帶、山地水池、森林防火應急通道等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要切實加強無人機、遠程視頻監控等監測設備建設力度。推進鎮、村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以及森林消防水泵等以水滅火裝備建設,配齊森林滅火裝備物資,強化訓練演練,提高森林防火綜合防控能力。 2號林長令提出,全市還要廣泛宣傳教育,提升防災意識。堅持正面宣傳和警示教育相結合,始終把宣傳教育工作貫穿防范工作全過程,積極開展森林防滅火和安全生產宣傳進機關、進景區、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等宣傳活動,切實提升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營造人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全市還要加強野外違規用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大以案說法力度,增強社會公眾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全面提高涉林群眾規范用火、安全用火、依法用火和緊急避險意識及能力,從根源上遏制森林火災發生,堅決避免人員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