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部關于做好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1〕25號)及《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官方獸醫資格確認條件的函》(農辦醫函〔2015〕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有關規定,現對各縣(市、區)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12人的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及30人的官方獸醫資格取消予以公示。
一、通過行政確認并經網上公示無異議的,確認或取消其官方獸醫資格。
二、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郵件的形式,向清遠市農業農村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要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三、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四、公示時間從2024年10月10日起到10月15日止,共5個工作日。
五、公示聯系方式:清遠市農業農村局獸醫與屠宰管理科,穆平平;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3號市機關三號辦公樓;郵編:511500;電話:0763-3362472;電子郵箱:hj3362472@163.com.
附件:1.清遠市2024年度確認官方獸醫資格人員名單
2.清遠市2024年度擬取消官方獸醫資格匯總表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