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間,清遠市農業農村局執法監督科,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40家水產養殖生產單位進行了執法檢查。
一、執法人員發現共有0家水產養殖生產單位存在違法使用藥物行為,經調查取證,已對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共計人民幣0萬元,相關養殖水產品0千克已進行無害化處理,已無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其中,0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執法人員發現共有1家水產養殖生產單位存在使用合法水產養殖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外,未經批準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情況,可能導致其養殖水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應予以進一步關注,相關水產養殖單位名單如下:
使用未經批準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水產養殖單位名單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條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等規定,將上述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監督檢查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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