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禁漁期制度實施以來,在養護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珠江流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25年我市繼續實施禁漁期制度,現通告如下:
一、禁漁時間: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
二、禁漁范圍:我市管轄的所有與珠江流域的珠江水系(包括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相連相通的江、河、湖、溪、涌、渠、庫和水閘上下游河網等自然水域。
三、禁止作業方式:除娛樂性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四、其它要求:禁漁期間在禁漁水域范圍內進行漁業資源調查研究捕撈和養殖生產等需要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禁漁期制度是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在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間,我市各級農業農村執法部門將全面加強執法巡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行為,廣大市民在禁漁期內發現在有關水域捕撈和“電、毒、炸”魚等行為,請及時舉報。舉報電話:政府服務熱線12345、公安局110、市農業農村局3861695,清城區3324008、清新區5825160、英德市2233832、連州市6602806、佛岡縣4270601、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8736022、連南瑤族自治縣8660832、陽山縣7810032。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