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組織
申報廣東省種豬場和規模豬場貸款
貼息項目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現將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組織申報廣東省種豬場和規模豬場貸款貼息項目的通知》(粵農農辦〔2020〕24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種豬場和規模豬場申報,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執行。
一、抓緊組織申報,規范審核監管。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以及完整性認真審核。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完成項目組織實施、資料審核、技術服務等工作。項目申報實行逐級申報制度,申報貸款貼息的養殖場要于2021年1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于2021年2月5日前將審核后的申報材料和本轄區的貸款貼息項目申請匯總表(見附件),報送市農業農村局。逾期不予受理(書面材料以郵戳時間為準)。
二、申報材料要求。各縣(區、市)要將種豬場和規模豬場貸款貼息項目申請匯總表、申報材料連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上報的請示件統一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和復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5份。另將電子版申報材料通過粵政易辦公平臺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畜牧與飼料科。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2月17日
(聯系人:朱偉鋒,聯系電話:3377500)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