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廣清對口幫扶項目(鄉村
振興文化方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廣州對口幫扶清遠指揮部關于下達2022年廣清對口幫扶項目資金預算安排計劃的通知》(廣清指通〔2022〕2號),下達我局鄉村振興文化課題項目“打造廣清鄉村振興研究院、廣清耕讀書院、勞動教育實踐基地”1項。為做好項目實施主體遴選工作,現就開展項目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區域
清遠市域范圍內。
二、建設項目和資金安排
2022年度,廣州對口幫扶清遠指揮部下達我局“打造廣清鄉村振興研究院、廣清耕讀書院、勞動教育實踐基地”項目1項,財政資金500萬元。具體建設項目、建設內容、規模及資金安排詳見附件1。財政資金對企業的投入原則上要帶動1倍及以上的社會資本投入。對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設內容,原則上廣州對口幫扶財政資金不再支持。
三、申報對象及要求
申報對象為清遠市區域內的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申報主體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管理規范,依法經營,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項目建設方案可行,投資估算合理,資金配套有保障。所申報項目為2023年新建或在建項目,能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并驗收。
(三)建立綜合實踐活動(研學實踐教育)專家庫1年以上,與廣州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穩定合作關系。
(四)具備打造公共文化品牌的豐富實踐經驗(對建設過耕讀書院、勞動教育實踐基地的,或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或獲得過中央級主流媒體報道過的典型案例,優先考慮)。
(五)對于建立聯農帶農聯結機制較好的項目,給予優先考慮。
四、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編寫項目申報書和收集有關佐證材料,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騙取項目,嚴禁同一項目建設內容重復申報財政扶持資金。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項目認真審核把關,對材料不齊全、項目建設內容不合理、建設條件不完備等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不予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項目實施主體。項目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允許變更或終止實施。
請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將項目申報書(一式5份)、項目匯總表和蓋章版推薦請示等相關材料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政策法規與改革科,電子版(可編輯版、蓋章版)一并發送至郵箱:qyncgg@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項目建設績效和資金安排表
2.項目申報書
3.項目匯總表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3月13日
(聯系人:黃宇鵬,聯系電話:0763-338022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