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動公開〕
清農農函〔2021〕189號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市政協七屆會議
第20210019號提案答復的函
民盟清遠市委員會: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清遠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建議的提案》(第20210019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在省農業農村廳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落實好黨政同責要求,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依法依規制定農業農村執法等監管行業管理措施。
一、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工作
2020年以來,市、縣兩級舉辦多期《清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暨農產品追溯平臺培訓班》,面對面給生產企業、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培訓農產品合格證使用以及監管平臺錄入的應用知識,并印發紙質版合格證共2萬份給參訓人員。采用微信工作群、手機短信、印發宣傳材料等方式,廣泛宣傳《農藥獸藥禁用名錄》《食用農產品質安全宣傳手冊》《水產養殖用藥明細手冊》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知識,開展媒體宣傳9次、發放宣傳材料3800份、指導培訓103場、人員510人次,培訓覆蓋率達到100%。
二、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土地受污染整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我市對農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制度,根據土壤污染程度和相關標準,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我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印發《清遠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總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對優先保護類耕地實行優先保護措施,包括納入永久基本農田、耕地地力提升的項目,同時禁止新建污染企業,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實行農藝調控(優化施肥、土壤調理劑、葉面阻控劑、深翻耕、水分調控等措施)、替代種植(其他作物或低吸收品種)等方式降低農產品對土壤重金屬的吸收,嚴格管控類采取禁止種植、休耕或者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防止產出超標作物。制定印發了《關于召開全市水稻病蟲害統防統治暨化肥農藥減量使用現場會的通知》《清遠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化肥、農藥使用零增長行動及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據統計,前3年全市農藥使用量分別為2017年6936噸、2018年7157噸、2019年6993噸(數據來源《清遠年鑒》),前3年平均使用量為7028噸。2020年我市農藥使用量預估為6841噸,少于過去3年農藥平均使用量,降低了農藥使用量,減少因環境污染食用農產品的措施。
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建立更加科學、規范、高效的網格化監管工作機制,根據《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我局制定了《2021年清遠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實施方案》,堅持屬地管理、分級分類、條塊結合的原則,對全市范圍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象實行網格劃分,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貫通、立體覆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格局,進一步消除監管漏洞和盲區,提升監管水平和效能,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制度化、標準化和規范化,建立“層層負責、責任到人、全面覆蓋”,推動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全面提升。對納入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監管名錄且處于正常監管狀態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個體戶等列入市級、縣級等層級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全覆蓋巡查檢查、生產經營業務指導,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特別今年提出了對本轄區內追溯平臺中處于正常監管狀態的經營主體實行巡查檢查、業務指導和農產品質量檢測,要求監管率和檢測率達到80%以上,并將巡查檢查和抽樣檢測有關信息錄入追溯平臺,指導督促生產經營主體使用合格證。
四、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
(一)壓實主體,強化屬地監管責任。為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生產和消費安全,我局制定印發《清遠市農業農村局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清遠市農業農村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清遠市農業農村局農資打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暗查暗訪工作制度(試行)》等文件,我局與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書,強化各地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監管責任,落實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告知和承諾制度,督促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種植散戶履行第一主體責任,要求各地對轄區內監管對象加強日常監管。
(二)加強專項巡查檢查執法,狠抓源頭監管。種植業方面:為進一步提升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在源頭上杜絕食用農產品安全事件的發生,我市深入開展農資產品和農產品專項整治,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經營門店,以及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社、規模養殖種植基地等農產品生產場所的日常執法巡查檢查,依法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主體責任,落實按標生產、合理用藥、科學施肥,嚴格執行禁限用規定和休藥期、生產記錄等制度。對在旅游區現場食用的草莓等農產品加強用藥管理,開展快速檢測,防止游客農產品食用中毒現象。獸藥行業監管方面:一是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養殖環節中獸用抗生素使用和殘留監管,規范養殖場獸藥使用行為,加強獸藥和獸用生物制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對全市獸用生物制品(疫苗)銷售、使用全鏈條開展專項督查,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和使用“假冒非洲豬瘟疫苗”和“自家苗”等違法行為。二是深入推進獸藥“二維碼”追溯體系建設。生產環節,進一步規范獸藥生產企業數據信息上傳,經營環節,基本實現獸藥全面可追溯,使用環節,開展獸藥使用追溯試點,確保獸藥產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蹤、風險可預警、責任可追究”。三是強化肉品質量安全檢查。我局多次組織對被取消屠宰資格的企業進行明察暗訪,確保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一是加強對外調水產苗種檢疫及產地檢疫,從源頭上確保水產苗種質量的安全。二是編制漁業技術規范,規范生產管理,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開展池塘水質監測工作,依據檢測結果指導漁農開展水質調節,改善養殖水域環境。三是推行水產健康養殖模式,認真做好養殖魚病預防、水質檢測、指導建立養殖日志、水產品基地健康養殖、安全規范使用漁藥等基礎性工作,確保全市無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三)加強農產品的抽檢力度,從源頭上把好農產品質量安全關。2020年全市實施定性檢測39497批次、定量檢測6613次,例行監測合格率為99.6%、風險評估合格率99.46%、監督抽查合格率98.84%,農產品檢測合格率達98%以上。2021年我局根據《清遠市食品安全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清遠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清食安委〔2021〕1號)要求,今年制定每千人1.5批次的檢測任務,分解到8個縣(市、區),同時印發《清遠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分解下達2021年度清遠市市級農產品質量抽檢量任務的通知》,確保市級任務級按時完成,上半年例行監測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五、大力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我局制定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方案》,2020年查辦農產品(不包括農資)質量安全案件18宗,農產品(不包括農資)質量安全案件全部未達到移送司法機關的條件,沒有移送司法機關。
六、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
目前,我市農產品監管存在檢測資源不足,市縣(市、區)檢測機構難以留下高技術專業人才,經費不足,實驗室檢測儀器設備不能滿足要求,在抽樣的覆蓋率、應檢未檢等等方面滿足不了現實需要等問題。下一步,一是鼓勵各地加大鄉鎮檢測機構人才引進和資金投入,建立健全風險監測、專項監測和監督抽查“三位一體”監測體系。二是綜合運用快速檢測,例行監測、監督抽查、飛行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多方面、多層次加大農產品的監管。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7月22日
(聯系人:許志剛,聯系電話:3380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