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農農函〔2021〕166號
轉發省農業農村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廣東
省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的有關部署,進一步優化我市農村創業創新環境,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創新,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創業就業,加快培育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持續拓展農民就業空間和增收渠道,現將省農業農村廳等9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2021〕147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省農業農村廳等9九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2021〕147號)
清遠市農業農村局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遠市教育局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清遠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清遠監管分局
2021年6月30日
(聯系人:伍子蘅,聯系電話:337033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