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清新區、連州市、陽山縣民政局:
為加強和規范養老機構監督管理,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清遠市民政局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清遠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清遠市推進養老機構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清遠市推進涉企“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暨涉企“綜合查一次”聯合檢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時間
2024年11月28日-12月3日。
二、抽查對象
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在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6家備案養老機構(見附件1)。
三、抽查人員
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局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隨機抽取8名執法檢查人員,市消防救援支隊派出執法檢查人員。(見附件2)
四、抽查內容
對照養老機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3),重點就養老機構的法人登記和備案情況、建筑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特種設備使用、服務質量安全、資金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安全生產、從業人員、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現象開展監督檢查。
五、抽查方式
(一)查閱資料?,F場查閱檢查對象運營資質、備案事項、信息公開、規章制度、臺賬檔案等文件資料。
(二)實地檢查?,F場檢查養老機構相關資料,制作檢查筆錄,如實記錄檢查情況,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對象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在場工作人員簽字或者蓋章;無法取得簽字或者蓋章的,檢查人員應當注明原因。
六、檢查對象需準備材料
(一)養老機構登記(備案)相關資料;
(二)各項規章制度;
(三)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建筑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情況相關資料;
(五)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其他與檢查有關的資料。
七、檢查結果運用
(一)強化結果公示。自抽查檢查結果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依法向社會公示抽查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二)依法處置抽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給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的,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八、其他事項
(一)聯合檢查所需車輛由清遠市民政局統一安排,產生的住宿費用按標準在原單位報銷。
(二)檢查對象要高度重視,認真配合,及時、準確、全面地提供所需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附件:1.監督檢查對象名單
2.隨機抽查執法人員名單
3.清遠市養老機構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現場檢查表
清遠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監督檢查對象名單
附件2
隨機抽查執法人員名單
附件3
清遠市養老機構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現場檢查表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