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民規字〔2021〕7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我省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我廳修訂了《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異地商會登記的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參照執行。
廣東省民政廳
2021年12月20日
粵民規字〔2021〕7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我省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我廳修訂了《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異地商會登記的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參照執行。
廣東省民政廳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