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民規字〔2021〕4號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各全省基金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20〕60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廳決定對《廣東省基金會章程示范文本》(粵民規字〔2020〕8號)中的部分內容予以修訂:將文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廣東省民政廳
2021年5月8日
來源:廣東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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