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關于做好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面試等后續工作的補充通知》等有關規定精神,現就報考清遠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清遠市社會福利院的考生面試對象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根據《關于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清遠市筆試合格分數線及有關事項的公告》,清遠市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根據考生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
(二)資格審核地點:清遠市民政局(清遠市清城區北江二路林業大廈十樓會議室)。
三、資格審核所需提供的資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從報名系統自行打印,需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中簽名);
2.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未取得畢業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加蓋公章的就業推薦表);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生需自行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進行驗證,并下載打印);
4.戶口簿(招聘崗位要求“生源”戶籍的提供);
5.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畢業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6.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7.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的人員,需按《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的報考指南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8.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各項證件、證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核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不按時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資格審核有缺額的崗位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請所有考生保持電話通暢,尤其是未入圍且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聯系不上視為本人放棄遞補資格。
(三)本人必須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核,不能委托他人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四)面試事宜另行通知,請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本網站(清遠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的清遠市民政局頻道欄目)的后續公告。
(咨詢電話:0763—3483191)。
附件:清遠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崗位面試資格審核人員名單 .xls
清遠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