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機構申辦審批(審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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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條件 1、有固定服務場所、必備生活設施和室外活動場地;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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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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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的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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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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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計批準證書》;?2、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并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3、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后,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后方可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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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辦完成后申請人提出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業務主辦科受理初審----主辦科室在30日內進行審查,并實施驗收----驗收合格的呈局主管領導領導審批,審批通過的給予發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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