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會組織管理,規范社會服務機構行為,營造我市社會組織良好發展環境,根據省、市兩級關于開展社會服務機構專項整治的相關工作部署,市民政局決定于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社會服務機構專項整治。為動員社會力量和各界群眾積極舉報我市社會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現設立社會服務機構違法違規線索投訴舉報公告,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線索。具體公告如下:
一、專項整治期間的線索受理時限
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
二、舉報范圍
舉報范圍為已在我市各級民政機關登記成立的社會服務機構(即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含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不恪守非營利性質。違規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變相搞分紅活動;不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出資人、舉辦者和理(董)會成員挪用、占用社會服務機構資金。
(二)不落實安全責任,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衛生安全等重大風險隱患。
(三)不遵守政策法規。不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超出業務登記范圍違規開展業務活動;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四)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不公開登記證書、收費許可、年度工作報告;不公開業務范圍、服務價格、服務標準和履行服務內容承諾。
(五)存在其他情形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舉報形式
本次舉報采取實名舉報方式,需要提供舉報人姓名及聯系方式,舉報社會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同時向工作人員提供相關社會服務機構名稱、主要的違法違規活動內容、必要的書證和物證。
舉報郵箱:qysshzzglk@163.com,
舉報電話:3364201、3375891
現場舉報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北江二路清遠市民政局
10樓社會組織管理科
四、處理流程
(一)舉報登記
受理投訴舉報時,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將會如實登記投訴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投訴舉報時間和投訴舉報內容。
(二)調查核實
投訴舉報登記后,登記管理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進行調查核實。
(三)依法處置
一經查實,將嚴格依法處理,并在清遠市民政局網站和清遠市社會組織管理網站曝光。情節嚴重的,將依法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報送有關單位和部門處理。
五、保密措施
登記管理機關及工作人員對舉報人實行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舉報人的相關信息,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其責任。
清遠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