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
設立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年修正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網辦地址: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平臺(或清遠市民政局官網資料下載處可登錄)https://gdsmz4.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k=gdqy
線下地址:清遠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辦事大廳
咨詢電話:市民政局審批窗口0763-3380015
本指南僅供參考,具體辦理時以登記機關的要求為準。
具備條件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二)有規范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五)有必要的場所。
(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經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前置許可或審批的,應先向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相應的執業許可證和批準文件。(醫療、教育、職業培訓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分別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教育行政部門領取《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在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領取《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后,再到同級民政部門辦理登記)
(七)舉辦者為自然人需兩人以上或法人單位需一家以上。
二、辦理流程
申請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先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再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申請(先履行網上填報流程,網上審核通過后提交紙質材料)。
具體程序為: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舉辦者登錄“廣東社會組織信息網—登錄系統”,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成立申請材料;
(2)登記管理機關預審通過后,舉辦者在3個月內,開展籌備成立工作,召開理事會議,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
(3)舉辦者在籌備成立工作完成后,在“廣東社會組織信息網—登錄系統”填報成立申請材料。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后,7日內提交紙質材料,登記管理機關發給成立登記批復和《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書》;
(4)民辦非企業成立后,依法申請刻制印章,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銀行辦理臨時賬戶轉正式賬戶。辦理完畢后,將印章式樣、銀行賬號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三、辦理材料
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需網上填報以下資料:
表1《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表》
表2《章程內容》
表3《舉辦者基本情況表》
表4《舉辦者名單》(自動讀取,不需填寫)
表5《舉辦單位基本情況表》
表6《舉辦單位名單》(自動讀取,不需填寫)
表7《民辦非企業單位擬任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表8《民辦非企業單位理事、監事基本情況表》
表9《民辦非企業單位理事、監事名單》(自動讀取,不需填寫)
表10《社會組織黨員情況調查表》
表11《附件》
《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表》掃描件(會后打印表1簽字蓋章掃描上傳)
成立登記申請書(按照示范文本自擬,舉辦者簽名蓋章掃描上傳)
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按照示范文本,由業務主管單位出具)
《舉辦者基本情況表》掃描件(打印表3簽字蓋章掃描上傳)
《舉辦單位基本情況表》掃描件(打印表5簽字蓋章掃描上傳)
章程草案(會后打印表2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上傳)
住所使用權證明(按照示范文本自擬)
捐資承諾書、驗資報告(按照示范文本自擬,“關于辦理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法人申請成立登記事先告知書》請同時在此欄上傳。告知書、申請書模板請在網站下載)
《民辦非企業單位理事、監事基本情況表》掃描件(會后打印表8簽字蓋章掃描上傳)、會議紀要(網站下載模板填寫)
《民辦非企業單位擬任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掃描件(會后打印表7簽字蓋章掃描上傳)
《執行機構負責人專職承諾書》(按照示范文本自擬)
四、辦結時限
紙質材料符合規定的,政務大廳現場即時予以受理,在承諾期限內審批,作出許可決定。
五、審批結果
準予登記的,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發起人說明理由。
附:籌備成立指引
市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籌備成立指引
由擬任舉辦者、業務主管單位、擬任理事組成籌備組。籌備組按以下步驟開展籌備,完成籌備后申請成立。
1.擬定機構具體內容。
包括:名稱、業務范圍、住所、注冊資金及捐資人。
2.確定組織機構和法定代表人。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理事成員最少5-25人且為單數,法定代表人為理事長。
3.擬定負責人名單。
擬定擬任負責人名單(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2名)、監事(舉辦者、出資者、職工代表、業務主管單位推薦人員中產生),確定行政負責人等事項。
4.擬定章程。
依據廣東社會組織信息系統電子章程擬定。
5.網上填報。
登陸廣東社會組織信息平臺注冊進入網上填報。網上資料預審通過后準備提交會議審議。
6.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議。
經登記機關同意,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議。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監事;審議通過章程;選舉通過法定代表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會成員對以上事項進行現場表決,形成書面會議決議(所有到會的理事會成員、監事在會議決議上簽名確認)。
會后形成會議紀要等相關資料上傳系統,網上提交成立申請。
7.提交紙質資料。
網上申請資料審核通過的,依照登記機關短信通知持全部紙質資料原件一式兩份,到市政務中心一樓提交。
8.領取結果。
憑短信通知前往市政務中心一樓領取結果。
詳情咨詢市民政局行政審批窗口:338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