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農村居民低保補助補差標準分別從457元/月和206元/月提高至503元/月和228元/月。該項工作已落實。清遠市《2018年全市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已印發,城鎮、農村居民低保補助補差標準分別達到514元和254元。各縣(市、區)本級低保資金均已按規定落實到位,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對象33327戶、76516人,全市低保資金支出23505.24萬元,其中城鎮低保資金支出2847.52萬元,農村低保資金支出20657.71萬元。
2.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且不低于當地現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該項工作順利推進。《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已印發,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達到704元/人月。各縣(市、區)本級特困供養資金均已按規定落實到位,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農村特困人員共有18998人,共發放資金12442.75萬元,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平均標準為8732.67元,達到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3.城鄉低保對象政策范圍內基本醫療救助比例達到80%以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政策范圍內基本醫療救助比例提高10%達到80%以上。該項工作順利推進。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醫療救助困難群眾26.7萬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10399.84萬元,其中救助住院人數39757人次,對住院費用支出救助資金8206萬元。全市各縣(市、區)城鄉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政策范圍內基本醫療救助比例達到80%以上。
4.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分別從每人每年1800元、2400元提高到1890元、2520元。
今年3月,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聯合轉發了《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關于2018年起提高我省殘疾人兩項補貼補助標準的通知>》(清財社〔2018〕15號),明確了2018年清遠市殘疾人兩項補貼補助發放標準。目前清遠市各地已按2018年標準通過社會化發放方式發放到位。
5.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水平,分別從每人每月1450元和880元提高到1560元和950元。2018年清遠市集中供養、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分別提高到1560元/人/月和950元/人/月,其中英德、連山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為1034元/人/月,超過全省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根據省的要求,對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和散居孤棄兒童養育工作開展大排查工作,夯實兒童福利機構養治教康工作,消除安全隱患,規范管理,落實孤兒各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