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十件民生實事孤兒保障提標
工作進展情況匯報
一、實事名稱
孤兒集中供養標準和散居供養標準分別從1240元/月和760元/月提高到1380元/月和820元/月。
二、完成情況
已完成。根據《關于提高我省底線民生保障水平的實施方案》(粵府[2013]111號)要求,為切實保障十件民生實事順利完成,市民政局高度重視,將孤兒提標納入十件民生實事項目安排,統籌部署推進。在工作推進過程中,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職責分工,強化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落實,多次深入各地調研和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順利完成。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共審定孤兒1165人,其中集中供養孤兒116人,散居孤兒1049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孤兒保障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落實到位;做好孤兒保障工作的監督和核查,切實保障孤兒權益;加強資金的監管和績效評價,確保孤兒資金按時發放,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清遠市民政局
2017年1月6日
2016年市十件民生實事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進展情況匯報
一、實事名稱
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分別為1200元/年·人和1800元/年·人。
二、完成情況
已完成。為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的順利落實,我局領導高度,積極與市殘疾人聯合會溝通,落實職責分工,多次深入各地調研和督導檢查,確保2016年殘疾人“兩項補貼”按時發放。同時,根據《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健全困難殘疾人護理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通知》(粵民發[2016]66號)要求,今年12月6日,我局聯合市財政局、市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清遠民政局 清遠財政局 清遠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清遠市困難殘疾人護理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清民福[2016]50號),確保了我市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在殘疾人聯合會部門與民政部門的順利交接。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2649.31萬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7343.88萬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落實到位;切實做好2017年1月殘疾人“兩項補貼”提標工作;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監督和核查工作,切實保障殘疾人權益。
清遠市民政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