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方一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重新規劃道路名稱,提升清遠歷史文化影響力的建議》(第20230026號)提案收悉。結合我局職責,現答復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您對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以及對我市地名文化工作提出的寶貴意見。您在提案中建議重新規范全市道路命名,借鑒舊城區“上廓街”“下廓街”“上濠基”等命名方式,增加道路名稱的歷史文化厚重感,不斷提升清遠歷史文化的傳播力和影響力。根據2021年清遠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清遠市中心城區路名規劃修編》,規劃道路體系以《清遠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5)》為依據,總結現狀道路的命名特點及存在問題,結合清遠市各片區自然地理、人文特色,優化完善中心城區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道路名稱體系。實現道路名稱的規范化、層次化及保護和弘揚路名文化,形成一個簡潔明了、易記好找、具有延續性和地方特色的城市道路名稱體系。鑒于2021年已集中命名、更名了1221條道路,且道路的命名、更名涉及群眾、單位的身份信息、住宅區登記、商事登記等方面數據多,如現在又重新進行道路命名、更名,將會給當地市民群眾的工作、生產、生活等方面造成諸多不便。因此,在沒有較大不良影響的情況下,應當保持地名的相對穩定。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規,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做好道路的命名、更名工作,加強地名文化的傳承保護,將地名文化保護列入同級地名規劃,并與我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相銜接,不斷提升清遠歷史文化的傳播力和影響力。
再次感謝您對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清遠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