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函〔2020〕48號
清遠市民政局關于市政協七屆四次會議
第20200322號提案答復的函
薛濟匡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養老產業建設的建議》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我市的人口老齡化基本情況
我市下轄8個縣(區、市),85個鎮(街),截止2019年底,全市60周歲及以上的戶籍老年人口達到65萬人,占全市人口的比例15.6%;65歲以上戶籍老人43.1萬人,占全市總人口10.3%;80歲以上戶籍老人9.5萬人,占全市人口數2.6%;面對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起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形成“9073”養老服務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社會化服務協助下通過家庭照顧養老,7%的老年人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3%的老年人在養老機構接受服務。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規劃和監督管理,合理布局養老機構。社會養老機構地域分布要合理,制定發展規劃,避免惡性競爭。民政部門將主動作為,協調有關部門,形成有效聯合機制,不斷加強對養老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立養老機構評估機制,定期對養老機構的人員、設施、服務、管理、信譽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實現養老服務的可持續發展。
(二)加大資金投入,落實扶持優惠政策。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大財政資金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市(縣、區)兩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留存部分繼續按不低于55%的比例集中使用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費優惠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養老專項用地和資源整合政策。落實養老建設用地指標,多種途徑解決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用地用房困難的矛盾,提高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積極性。
(三)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網絡。逐步建立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在縣(市、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居家養老服務的培訓、示范和統籌規劃;在街道(鄉鎮)設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統籌開展社區(村)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在社區(村)設立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具體實施居家養老服務。通過政策扶持,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服務單位,提供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
(四)推動養老服務與醫療衛生相結合。一是統籌規劃,制定醫養結合發展政策。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采取劃撥方式,優先保障用地,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保障用地。二是建立健全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制。完善現有養老機構內設的醫務室、護理站。沒有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療協議合作。鼓勵養老機構與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三是加強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深度合作,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的無縫對接。
(五)全力推進公辦養老機構社會化改革。進一步優化試點單位改革方案,加快改革步伐,發揮好試點改革對全局性改革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大力推動公辦養老機構社會化改革持續、穩定、長遠發展。
(六)強化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健全以培訓、使用、評估、激勵為主要內容的專業化管理體系,切實提高服務人員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提高養老護理員工資待遇,完善養老護理特殊崗位補貼制度。建立社工崗位,探索社工服務機制,不斷提高養老服務事業的專業水平。
感謝您一如既往地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同時歡迎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清遠市民政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