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近49萬公里的省、縣兩級陸地行政區域界線上埋設署名國務院的界樁31400余個。這些界樁是判定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的重要的法定標志物之一。管理保護好界樁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各界和全體公民的義務。目前已經實施的《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只是明確了界樁管理的原則規定,《省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實施辦法》也只是從聯合檢查的角度對省級行政區域界線中的界樁維護作了要求。為了貫徹落實《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中關于界樁管理的原則規定,明確省、縣兩級陸地行政區域界線上界樁管理的政府職責和主管部門職責,管理依據,管理標準,任務分工,移動、修復、恢復、增設界樁的管理制度,界樁維護制度,處罰原則等,確保界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規范界樁管理,鞏固勘界成果,有必要制定頒布有關界樁管理的規章。
??近年來,各地在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中,對界樁的管理進行了認真有益的探索,總結了一些成功的經驗,河南省制定的《河南省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護辦法》、山東和浙江等省總結的“兩圖一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責任制等,為制定頒布界樁管理規章提供了經驗。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從2007年下半年組織起草工作,對河南、山東等省界樁管理工作進行了調研,召開了由山西、浙江、福建等10個省(區、市)民政廳(局)業務處室負責同志參加的座談會,形成征求意見稿。2008年1月至2月,征求了各省(區、市)民政廳(局)的意見。從反饋的情況看,各地對征求意見稿給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區劃地名司在進行歸納整理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充分采納了其中合理的意見和建議,經司務會討論通過后,于3月19日形成了報送部法制辦審查的送審稿。部法制辦會同區劃地名司先后對稿子進行了多處完善修改,形成了《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辦法》(草案)。2008年8月13日,民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一、關于界樁的定義以及《辦法》的調整范圍
??為了明確調整范圍,《辦法》第二條對界樁的定義作了界定,即“行政區域界線界樁,是由行政區域毗鄰各方人民政府共同埋設的,用于指示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的標志物。”根據這一定義和《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行政區域界線保持穩定的情況下,移動、修復、恢復、增設界樁等管理事項屬于《辦法》的調整范圍。如果依照《國務院關于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經批準變更了行政區域界線,原行政區域界線上的界樁即行廢止,由有關各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組織銷毀。在變更后的行政區域界線上設立新界樁,應當按照勘界的有關規定進行,不屬于《辦法》的調整范圍。
??二、關于民政部門在界樁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分級負責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管理工作。行政區域毗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承擔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界樁(以下簡稱“界樁”)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加強界樁管理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重要職責。結合工作實踐,《辦法》就民政部門在界樁管理工作中應當履行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做出了詳細規定。
??三、關于界樁管理的依據
??《辦法》第五條明確了界樁管理的6項依據:一是毗鄰雙方人民政府簽訂的行政區域界線勘界協議書及其附圖、界樁成果表;二是毗鄰雙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簽訂、簽發的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協議或者簽發的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文件;三是毗鄰各方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門簽訂的行政區域界線交會點協議書及其附件;四是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工作報告;五是有關界樁變動的協議書或文件;六是界樁登記表。這6項文件都是界樁有關各方共同簽訂、簽發的,對有關各方具有相同的約束力。
??四、關于修復、恢復、移動或增設界樁的具體要求
??在界樁管理工作中,常常需要修復輕微損壞的界樁,恢復損毀嚴重和丟失的界樁,移動原位置不宜再設立的界樁,為進一步明確實地界線走向增設新的界樁等。《辦法》總結了實踐經驗,對修復、恢復、移動或增設界樁的條件、程序、標準等做出了規定。
??五、關于界樁管理工作經費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47號)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預算;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之間的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納入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政府財政預算。中央財政將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轉移支付力度,增強這些地區的財政保障能力。”界樁管理經費屬于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的一部分,因此《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界樁管理經費由界樁管理責任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同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經費中列支。”這樣,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經費納入界樁管理責任方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預算;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之間的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經費納入界樁管理責任方所在的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政府財政預算。減輕了接受委托具體承擔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的行政區域毗鄰的各有關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財政壓力,確保這項工作正常開展。
《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辦法》解讀
來源:市民政局訪問量:-發布時間: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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