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的重要講話精神,強化民生保障,加快建設幸福清遠,推動清遠市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清遠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主要明確清遠市民政事業的發展主要目標、重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未來五年清遠市民政工作的行動綱領和重要指南。
二、制定依據
1.《廣東省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粵民發〔2021〕56號)。
2.《清遠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清府〔2021〕11號)。
三、主要內容
《清遠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共有四部分內容,主要包括發展基礎與發展環境、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內容。
四、主要任務
圍繞清遠建設融灣崛起排頭兵、城鄉融合示范市、生態發展新標桿、“雙區”魅力后花園的定位和目標,對標國內城市先進經驗和做法,堅持“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的工作理念,著力完善“大救助、大養老、大兒童保障、大慈善、大社會治理”五大工作體系,全面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大救助”體系建設逐步建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大養老”體系逐步健全,覆蓋范圍更加廣泛、分類更加明確、保障制度更加完善、監督更加有力、與廣東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大兒童”保障體系逐步形成,清遠特色的“大慈善”體系和清遠模式的“大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
五、保障措施
《規劃》提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強化要素政策支撐、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加強規劃監督考評等保障措施,強力推動規劃實施。
來源:清遠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