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9〕21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凡屬于規范性文件的,發布前均要進行合法性審核。
審核時間一般不少于5工作日
在明確審核范圍方面,《意見》要求,凡屬于規范性文件的,發布前均要進行合法性審核。行政機關內部執行的管理規范、工作制度、機構編制、會議紀要、工作方案、請示報告及表彰獎懲、人事任免以及其他不具備規范性文件特征的文件,不納入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范圍。
在確定審核主體方面,《意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是本級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構。政府部門應當由其內設法制工作機構(以下統稱內設審核機構)負責以本部門名義制定或者起草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
在規范審核程序方面,《意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和省規定的審核報送材料要求基礎上,結合審核內容需要,進一步明確報送材料要求。起草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審核材料,其中起草說明應當對規范性文件重要條文和創新性內容的依據和合法性作著重說明。除為了預防、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上級機關的緊急命令和決定需要立即制定實施規范性文件等外,合法性審核時間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不得以會簽代替合法性審核
《意見》同時對審核職責、審核責任方面作出了明確。其中,要求審核機構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重點從制定主體、制定權限、文件內容和制定程序等方面進行審核。同時,要充分發揮合法性審核機制對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關作用,不得以征求意見、會簽、參加審議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審核。
在健全審核工作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專家協助審核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和有關專家作用;建立合法性審核臺賬,對已審核并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實行動態化、精細化管理;依托廣東政務服務網等完善合法性審核管理信息平臺;建立合法性審核信息共享機制,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和資源,加強對審核數據的統計分析,推動信息共享和整合。
《意見》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將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將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建立情況通報制度。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