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實行分類管理?
本次修改的核心是實施分類管理。實施分類管理,一是有利于破解民辦教育發展瓶頸,使民辦學校的法人屬性、產權歸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在法律層面得以澄清和解決;二是有利于按照民辦學校的法人屬性,分類落實財政、稅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三是有利于拓展民辦教育發展空間。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可以獲得政府更多扶持,提高辦學質量,培育一批高水平的民辦學校;營利性民辦學校利用市場機制,創新教育產品,增加教育供給。
如何界定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
學費高不是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特征,國外一些貴族學校也是非營利性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兩者的區別在于,學校存續期間舉辦者能否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終止時能否分配辦學結余。對于現有的民辦學校,修改決定規定學校終止時,出資人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取得相應的補償或者獎勵。
如何理解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
現有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均為非營利性辦學。義務教育體現國家意志,是政府必須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和國家強制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這種性質決定了義務教育階段不能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如果允許舉辦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將影響義務教育政府責任的落實,影響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如何保證現有舉辦者的權益?
修改決定充分考慮了民辦學校舉辦者的合法權益。一是確認了舉辦者在學校終止時對學校剩余財產享有的權益,出資者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或者獎勵。二是為地方制定保障舉辦者權益的具體辦法提供了法律依據。各地依據法律,因地制宜制定補償或者獎勵的具體辦法。三是為保護民辦學校舉辦者的其他權益做了專門規定,舉辦者依據學校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參與學校辦學和管理。
為什么不設分類管理登記過渡期?
修改決定不設置統一的過渡期,有利于各地依據法律,從實際出發解決相關問題,一校一策、穩妥處理。修改決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不是要求現有民辦學校在此時間之前就進行選擇,而是要為各地制定具體辦法留出較為充分的時間,保證分類管理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分類管理后民辦學校享受哪些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
對于所有民辦學校,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購買服務、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和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收費等措施予以扶持,同時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修改決定進一步體現了非營利性導向,對于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明確其可以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優惠和用地政策,還可以享受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