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關于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2]2號)和《清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辦法(試行)》等的相關要求,現委托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承擔《廣東省清遠市國家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2020—2030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總體規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風險評估工作。為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特設本次公告,以深入、全面、真實了解社會各界對本事項的意見及建議。
一、《規劃綱要》概況
1、規劃范圍:以清遠市市域范圍為國家森林城市建設規劃范圍,在重點工程建設時又分為市域和城市建成區兩個層次: (1)市域范圍:市域范圍為清遠市行政管轄范圍,包括清城區、清新區、英德市、連州市、陽山縣、佛岡縣、連南瑤族自治縣及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總面積19041.61km2。(2)建成區范圍:清遠市中心城區范圍包括括清城區及清新區南部四鎮(太和、太平、山塘、三坑鎮),總面積1881km2。其他縣(市、區)的范圍以規劃部門的建成區范圍確定。
2、規劃期限:規劃以2018年為基準年,建設期限為2020年-2030年,分為近期(2020年-2022年)、中期(2023年-2026年)和遠期(2027年-2030年)三個階段。
3、規劃目標:立足清遠市的自然山水稟賦、歷史人文積淀和人居環境需求,緊緊圍繞“綠色生態發展示范區”的建設目標,在全面保護現有森林、濕地等自然資源的基礎上,提升森林質量,提高城市森林生態服務功能,拓展森林休閑游憩功能,豐富生態文化內涵,在清遠市域范圍內構建起相融相通的森林網絡系統,建設生態環境良好、森林景觀優美、文化內涵豐富的森林城市,實現“創森”成果惠民。同時,筑牢粵北生態屏障,加快“入珠融灣”進程,協同推進生態林業與民生林業,充分發揮森林城市在全域旅游發展過程中的生態優勢,進一步提升清遠城市綜合競爭力,充分體現生態優先、綠色引領,全面展現清遠生態宜居、綠色發展的國家森林城市形象。
4、規劃分區與布局:根據清遠市自然地理、本底資源、林業發展目標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結合上位規劃,將清遠市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功能分區劃分為北部連綿山體森林保育與生態旅游區、東部中低山丘陵生態景觀與文化體驗區、南部平原丘陵都市休閑與綜合服務區。
5、規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森林生態體系建設規劃;(2)森林服務體系建設規劃;(3)森林產業體系建設規劃;(4)森林生態文化體系建設規劃;(5)森林支撐管理體系建設規劃。
6、規劃投資:清遠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總投資365716.796萬元。資金籌措包括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社會資金投入三部分。項目的實施,可為清遠市帶來較好的生態、經濟與社會效益。
7、規劃實施與保障:《總體規劃》提出了五條規劃實施保障措施,包括:組織保障、制度保障、資金保障、科技保障及宣傳保障。
二、承擔重大行政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咨詢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咨詢機構: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曉路寶成街10號A座1801室
聯系人:孔維斌 電話:020-84051161 傳真:020-84051161 郵箱:gzbuffet@126.com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內容
1.對事項風險調查、風險識別的過程和方式方法進行評估。2.對決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進行評估。
3.對可能導致社會穩定風險的因素進行評估。4.對本事項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評級,提出改進措施或實施建議。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方式:公眾可以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上述咨詢機構提出自己的意見。
2.截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為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廣州巴菲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6日